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汝南县纪委监委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纠治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余店乡李楼村原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李桂英、杨围子村罗东组组长高爱华等人私分集体收入问题。2023年3月,汝南县君达职业培训学校对南余店乡各行政村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并向各村委支付培训场地使用费。李桂英收到村民转交的本村场地使用费1500元后,与该村民均分。高爱华收到该村党员彭桂仙转交的培训场地使用费1750元后,与彭桂仙私分,其中高爱华分得900元、彭桂仙分得850元。2024年10月,李桂英、彭桂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爱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有的截留群众钱款,有的私占集体收入,造成不良影响。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我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担当,立足群众关心关切,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查处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办成一批涉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重点实事,推动形成一批关键性、管长远的重要制度,以集中整治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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