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中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2007年8月,石某为丈夫艾某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主险为终身寿险,附加重疾险和意外伤害险。2024年2月的一天,被保险人艾某在家中不慎摔倒死亡,不久前,石某确诊癌症,如今又遭遇丈夫意外去世,这无疑给石某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悲痛之余,石某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石某的理赔申请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因协商无果,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他们家太不幸了,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望龙法官能从法律援助这方面帮她们多争取一点,打官司太累了我也没时间,孩子今后会感恩社会”,法庭上,石某的亲属作为其代理人,向承办法官说道。该案承办法官龙婷意识到,如果一判了之或许能解决表面的争议,但真正要解决的是石某家庭目前的实际困难。因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一个既能平衡双方合法权益,又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解决方案。为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龙婷一边认真审查保险合同及相关证据,一边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既对双方释法明理,又向保险公司说明上诉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终于从对立走向对话,石某作出了其能力范围内的最大让步,保险公司也愿意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担当,同意向石某支付保险赔偿金70000元并及时履行。因一方当事人身处外地,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采取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事后,石某的代理人给承办法官发来感谢短信,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石某的实际困难,还为保险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接下来,六盘水中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意识,通过办好一件件民生案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终审:康芬
复审:周海波
初审:王娟
编辑:苗小钰
供稿:民二庭 冉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