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后,生态环境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哪些企业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可以在生态环境部官网查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认是否需要进行申领。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什么?
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准备好相应材料,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cn/),地区选择贵阳市,找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选择“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类别,点击“在线申请”,依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排污许可证到期了怎么办?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单位可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找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选择“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设区的市级权限)”类别,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住所变了,单位没变,还需要变更证件吗?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排污单位可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找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选择“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类别,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准备好相应资料,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找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选择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类别进行办理。
划重点: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生态环境部门名义,通过电话联系企业,声称需办理排污登记并诱导企业通过特定小程序进行操作,且在操作过程中要求预先转账。事实上,生态环境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遇到上述情形时,切勿相信,可立即报警或致电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举报。
文 | 唐 倩
来源:贵阳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