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温州商会的公告来看,他们明确将针对浙足轩的行为定性为“打砸事件”。商会指出,这是在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的挑唆、鼓动下,部分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的破坏公用设施和损毁私人财产的严重行为。 且该公告中的“打砸事件”是否特指“挖掘机掀翻停车场”?还是包含其他“打”与“砸”的行为?这个不得而知,但这些信息又尤为重要,它甚至是事件发酵的催化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然而,对于“为什么非得针对浙足轩”这个问题,公告中并未给出明确的直接原因。但从整体表述可以推测,可能存在相关人士认为自身有未得到满足的诉求,从而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说实话,这也是笔者质疑和好奇的重点,这个“神秘”的相关人士,究竟是“热心”业主还是“官方”代表?还是物业代表?我们只能期待事件最后的调查结果。

不过,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南船北马之声披露出的事间线:

110抵达现场了解情况,在查看四方协议后、在社区领导的支持下宣布可以开挖,且所有费用物业承担。现场掌声、欢呼声不绝于耳。15点左右,应处置警官要求,业主代表补充写下情况说明,现场近百位不愿离去的业主进行了签名,微信群内不在现场的业主也纷纷要求代签。16点左右,第二、第三台挖机抵达现场,夜施工,按规划图上的红线范围,扒掉了大部分路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既然是社区领导的支持,那还算不算是业主自发行为?且社区本身也是“四方”之一。还有,既然你社区领导是根据“四方协议”作的决策,为何不能由社区出面,直接请合法的执法部门来处置违章建筑?这个部门究竟出现没出现?为何不出面?是程序没到点?还是有人迫不及待想裹挟业主提前“动手”?

笔者相信,尽管是为了广大业主利益,但是有没有人胆大妄为夹带“私货”,为一己私利,裹挟业主?这个不是没有可能,理论上是有质疑的空隙的,事实是否存在?恐怕只有看“温州商会”是否还有后续公告了。当然,纪检部门、公安执法部门的调查也很重要。果真“相关人士”确实存在,那“四方”人士哪一方都有可能,但是真相却只有一个!

由此可见, 与茂华业主方的情况相比,两者的出入和矛盾焦点有所不同。温州商会公告中的事件更多地呈现出有组织、受鼓动的特点,强调了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对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制的破坏。而茂华事件中,业主的维权主要是针对物业服务品质下降、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等关乎自身居住权益的问题,是一种自发的、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

茂华业主是在合理诉求未得到有效回应的情况下,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应有的权益 ;而温州商会公告中的事件,商会认为是在别有用心之人的挑唆下,以非法暴力方式进行的破坏。

总之,温州商会公告中的事件与茂华业主方的情况在性质、起因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显著的差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