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我国参与了两次世界大战,且都是站在战胜国一方。因此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战胜国,并享有战胜国的利益。可是从条约的内容来看,我国却落得了如同战败国的凄惨待遇。面对如此奇耻大辱,我国是如何应对的呢?我们还能成为战胜国吗?还有是谁将这些奇耻大辱强加给我国的呢,我国是何时夺回相应权利的呢?
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储被刺杀一事(萨拉热窝事件)成为了一战的导火索。一个月后,奥匈帝国、英国、德国、法国、俄国等国家宣布向对方阵营的国家开战,也即一战正式爆发。
起初,北洋政府宣布中立。然而中国却根本没有置身事外的条件。1914年11月,日本攻占德国租借地胶州湾。1916年开始,北洋政府权衡利弊后,决定倾向于协约国一方。于是秘密招募华工,并以“以工代战”的方式,前后向协约国阵营输送了十四万多的华工。其中有近两万的华工战死,且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还遭受到英法士兵的歧视和虐待。1917年 8月14日,中国北洋政府正式对德奥宣战。1918年11月,德国爆发革命,宣布一战以同盟国战败、协约国战胜而告终。
1919年1月18日,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在巴黎和会上,北洋政府提出的正当要求,遭到了列强的无情拒绝。这就是弱国无外交的由来。可软弱无能的北洋政府,却准备答应列强的无理要求。虽然在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北洋政府拒绝签字,可还是未能改变被列强宰割的命运。不过巴黎和会传来的消息,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怒火,引发了划时代的五四运动。并随着共产主义的传播,也让中国迎来了改天换地的新力量。
然而14万华工两年多的血汗和牺牲,并没有换来应得的公正。直到1988年,在纪念一战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里,法国政府才承认华工对法国的贡献。
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1年9月18日,日本蓄意制造并发动了侵华战争。九一八事变的爆发,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战场的序幕。1939年9月,苏德瓜分波兰,宣布二战欧洲战场正式爆发。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也即二战结束。历经十四年的苦战,中国人民获得了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可在胜利的前夜,国民政府却又签下了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也让中国人民以巨大牺牲换来的胜利果实,名存实亡。
1944年,国府发生了豫湘桂大溃败。此战在国际上的影响在于苏联扩大了向远东(中国)扩张的胃口,美国也为此向苏联妥协。1945年2月,在雅尔塔召开的美英苏三巨头会议,美国答应了苏联的无理要求,并强迫国府同意苏联的要求。
1945年8月14日,中正代表国民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将外蒙割让给苏联(即承认外蒙古独立),将旅顺大连租借给苏联,将控制东北的中东铁路让予苏联。
1946年开始,中正与美国签订了几百个表面友好、实则卖国的条约。通过这些条约,全中国各项权益均向美国开放,也即中国成为了美国的“殖民地”。在这两个大背景下,中国空有世界五大国之名,却无五大国之实,还落得任人宰割的凄惨下场。
总结
事实上,我国是被迫卷入两次世界大战的,并为两次世界大战的胜利,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虽然我国战胜国的果实被剥夺了,但是我国做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是不容抹杀的。可我国军民的牺牲,不仅没有换来应有的胜利果实,还落得了战败国的待遇。两次大战中的和会内容,都将中国的利益放在了列强瓜分世界的餐桌上。如此奇耻大辱,世所罕有。直到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和1971年重返联合国,我国才夺回应有的权利。
事实证明,弱国无外交,强权即公理。如果想获得平等的权益,在他国享有不容侵犯的尊严和权利,就必须要建设出强大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