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今年年初,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将军关村调研时发现,村里不少民居的院墙等处,有出自附近将军关长城的城砖。平谷区检察院随即和属地行政机关联动履职,目前已对将军关村13处房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城砖进行了收集,获得整块城砖200余块,半块以上可以利用的城砖900余块,另有7000余块城砖登记在册。(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检察机关发挥司法效能,为长城保护“添砖加瓦”,凸显了司法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价值。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城砖回收行动,更是司法、行政与民众共同参与的长城保护实践,向我们展示了司法的黏合效果。
长城是历史文化瑰宝,但在当前也面临着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的双重威胁。在平谷区将军关村,一些长城城砖被用来砌院墙、当垫脚石,是部分村民长城保护意识不足的体现,也因其持续时间长而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具有复杂性、难解性。
检察官在发现这一问题后,迅速采取行动,与属地行政机关联动履职,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他们不仅多次深入村庄,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推动了相关政策出台。他们利用村民改建新居的时机,因势利导,从而推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这些努力不仅使村民们认识到长城城砖的历史价值,还促使他们自愿将已使用的城砖归还,为长城保护和修复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检察官通过法律手段,对村民进行了有效的引导和约束,使他们成为积极参与长城保护的行动者。这种转变不仅体现了司法在长城保护中的威慑力,更展现了其引导力和凝聚力。通过司法的联结,各方力量得以紧密结合,共同为长城保护贡献力量。
然而,长城保护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努力和不断探索。在这一过程中,司法“黏合剂”的作用还有很大发挥的空间。首先,司法部门应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同时让更多人参与长城保护活动。
其次,司法部门应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长城保护的合力。长城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层级,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调配合。司法部门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支持、发出司法建议、监督行政执法等方式,推动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和完善。同时,行政部门也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长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司法部门还可以探索建立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激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热情,形成对长城保护工作的广泛监督和支持。同时,公益诉讼也可以为受损的文化遗产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保护长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一过程中,司法“黏合剂”的作用不可或缺。通过加强司法力量的介入和协作配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我们可以形成更强的保护合力,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