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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拟对东至规划新东路,南至现状马拉松围挡(区水务局用地),西至规划新中街,北至水源东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相关规定,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预签约生效比例为60%。

预签约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预签约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104室。

在预签约期限内,签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达到60%时,区征收办将报请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在预签约期限内,如签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未达到60%,本项目征收工作终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

请非住宅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约时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收款单位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需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附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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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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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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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自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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