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翻车了?
11月21日,一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报案举报王宝强,说他涉嫌欺诈,金额高达1亿元。
根据这位负责人的说法,在王宝强电影《八角笼中》筹拍的五年时间里,他们俱乐部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先后给了王宝强高达百万的投资。
这位负责人还说,当时王宝强允诺要给5%票房分成。
俱乐部觉得按照22亿账面数字来分,怎么也能拿到1.1亿,结果自己分文没拿到。
于是选择了报警。
难道,真是“老实人”不老实了?
其实,这已经不是王宝强第一次因《八角笼中》被举报“涉嫌欺诈”了。
上个月,同样是这个狗仔爆料某百亿影帝满口谎话立纯良人设。
而那个人,指的就是王宝强。
狗仔爆料说,王宝强在宣传电影时曾表示过将会资助参与演出的年轻演员至大学毕业,然而最终却未兑现诺言。
于是,这位狗仔就说王宝强诈捐,慈善人设翻车。
之后还把参演小演员的采访原话放出来,列出王宝强翻车的种种“黑料”。
什么不给吃鸡腿,只给吃水煮菜等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孩子真受虐待了。
可小演员转头又说,是为了角色减肥很辛苦。
而最“没黑硬黑”的,就是那句“过节发信息没回”。
这哪是“黑料”,这明明是笑料吧?
这些爆料中,狗仔最揪着不放的一点就是王宝强采访说要资助小演员到大学毕业却“食言”了。
可实际上呢?
这位小演员压根没有继续上学,而是在演完《八角笼中》后进圈拍戏了。
这意思是,虽然没有上学,但答应的钱得给呗?
只能说,好人难当啊。
所以,这是之前的“诈捐”没要到钱,又来说“涉嫌诈骗”?
一招不行又换一招吗?
可抛开爆料真伪不谈,这种事难道不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吗?
什么时候经济纠纷需要找狗仔爆料判罚了?
还有报警回执单,只能证明报了警而已。
如果双方有约在先,为什么不走司法途经起诉呢?
再说回爆料内容,这名俱乐部负责人向王宝强索要“5%票房分成”的诉求,很显然不具备基本的电影投资常识。
又或者说,正常拍电影的压根不会签这种合同。
要知道,电影票房收益首先按一定比例交给电影专项基金。
其次,出场地出设备的院线和影院要分走大头,大约百分之四十左右。
最后才会轮到制作方和投资方、宣发公司等。
可这位负责人一上来就狮子大开口,百万的投入就想分得1.1亿的票房,想什么呢?
说白了,王宝强自己都赚不到这么多。
关键这些都是爆料人的一面之词,不起诉大概率是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或证据。
反而是《八角笼中》的制片人晒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转账记录,力挺王宝强。
这位制片人说,与俱乐部的授权合同都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书面约定的钱款早就支付完毕。
甚至在俱乐部负责人生病了要放弃治疗时,王宝强还飞到成都探望,并以个人名义捐了30万以示资助。
而被王宝强资助过的小演员家长也晒出转账记录发声说,感恩王宝强,经济条件有好转。
事情到这,谁是谁非好像已经显而易见。
随后,王宝强工作室简短回应了四个字“无愧于心”,并表示等待法律结果。
但俱乐部方面却再次发表了一篇“小作文”,继续控诉王宝强。
内容很长,总结下来就是"约定给40万,但合同签了20万”、“看病给了30万但实际花了200万”。
不是,这是拿王宝强当医保了吗?还是全额报销那种?
可说这么多,要合同没签,要聊天记录没有,但“项目我参与了,要钱你就要给”,是这个意思吗?
这不就是欺负老实人吗?
法治社会,这是不是多少有点“自信”过头了?
说到底,这件事不就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升米恩斗米仇吗?
千万别低估了人性的贪婪丑恶。
更别忘了,先后这两件事的“舆论前锋”是狗仔。
这个群体惯用负面舆论向被爆料者施压从而逼迫对方拿钱的伎俩。
他们本身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这次更是看准了对方是圈内出了名的“老实人”。
而当俱乐部报警说王宝强涉嫌诈骗,双方因为票房分成产生争议时,这不就是八角笼中照进现实吗?
还照到了主角脸上?
真是魔幻!
可一个老婆和经纪人都没找到黑料的人,一个借钱也要交税的人,能坏到哪去?
只能说,王宝强坏就坏在,太过善良。
但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善良对待。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看惯了各种小作文和反转事件的大家,现在只相信法律。
那就让我们一起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为什么狗仔两次爆料,都没有动摇王宝强在网友心中的形象?
为什么俱乐部、教练演员先后跳出来翻旧账,大家还是一边倒的站王宝强?
其实,就是因为大家看不惯欺负“老实人”,看不惯善良被糟践。
为什么整个社会喜欢老实人心疼老实人?
历史学家拖·富勒说过:“老实人既不怕光明,也不怕黑暗。”
老实人只认法律和公平,只信善良和道义,只懂努力与死磕,只明白好人不可冤枉,坏人必受惩罚。
而这,正是他们最终取胜的王道。
换言之,他们始终属于正义的一方。
最后,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善良要带有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