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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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胜诉权益→兑现
北川
执行110接警,被执行人现身北川
“青羊执行110吗?我在北川发现了被执行人赵某某的踪迹,申请法院将其拘传。”
2024年11月15日下午,青羊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陈某某线索反馈,接警人员迅速上报案件,当日值班干警进一步联系申请人询问现场情况,并同步将案件信息梳理汇报,青羊法院迅速对案情进行研判。
投资失败未还欠款,查控资产无力偿还
经核查,该案系青羊法院2020年受理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赵某某与卞某某在2012年以投资茶坊等为由向陈某某借款85万元,承诺于2018年归还,后借款未按期归还,2019年陈某某诉至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通知赵某某、卞某某申报名下财产未果,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通过现场调查,未找到二人行踪,同时申请人陈某某也不能提供其他的财产线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柳暗花明案件重启,集结出发寻人未果
该起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年后,再度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案件出现转机,对推动案件执行无疑是有力保障。
被执行人出没地在绵阳市北川县,距离成都140公里,车程2个多小时,根据全省“执行110”实质化运行的工作部署,青羊法院通过“执行110”值守平台向市中院发送申请,请求协调当地法院协助拘传。同时,当日值班执行干警和备勤法警立即奔赴北川。
途中,申请执行人告知法院蹲守的被执行人驾驶车辆驶入山林,恰逢雨天路况复杂,因此跟丢了被执行人行踪。法院干警到达现场后,排查附近出口及岔路,未找到被执行人踪迹,但整合线索分析,北川应为被执行人赵某某的经常出没地,有再次出现的可能。
为避免错过找人时机,青羊法院与北川法院会商,现场办理执行协作手续,向北川法院送达委托拘传文书,如被执行人赵某某再次出现,请求北川法院协助将其先行控制。
双院联动控制移交,宽窄并济还款履行
11月19日中午
申请人又发现赵某某行踪,立即联络青羊法院和北川法院。北川法院第一时间出警现场控制了被执行人,将被执行人先行带往北川法院进行询问,并向青羊法院同步信息。青羊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驱车前往,途中虽然车辆抛锚,为不影响工作进程,紧急修理后便马不停蹄的赶往北川
下午三时
干警们于下午三时赶到北川法院,将被执行人赵某某带回青羊法院。
下午六时
案件承办法官张法官在青羊法院组织双方协调商议。
协商期间,承办法官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使用的网络支付账户流水,并要求其如实报告名下财产,若不配合法院调查工作,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经过释法明理和陈情利弊,被执行人赵某某找来了中间人担保,由担保人现场还款2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担保还款协议,至明年4月前再还款100万元。
至此,僵局的案件峰回路转。 为感谢北川法院“执行110”的协作,青羊法院向北川法院送去了感谢信。
今年3月起,青羊法院专设90平米“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场地,联合组建“10+N”“执行110”警务团队,以“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为引领,打造备警协同,快速响应、联动处置的“执行110”整体工作格局。推动执行工作强制性与警务化的有机结合,24小时备勤接警出动、积极协助外地法院出警,不断健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格局。截止11月累计出警608次,帮助异地法院扣押、拘传、勘验24次,夜间出警8次,先后收到贵阳市白云区法院、依兰县人民法院等法院的感谢信。
·协助入户调查
·协助扣押移送
以高效行动、强制保障、严厉惩戒,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供稿丨执行局张亚乔
编辑丨高启陈
一审丨李典佶
二审丨雷晓玲
三审丨袁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