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出意外的没出意外!
武汉市监局通报:某某铺子“涉嫌配料造假”一事不成立!产品经检测都合格!
市监局通报一出,某某铺子也是“腰杆笔直”的发声明,要起诉打假人松哥和灰烬!
难道某某铺子是被冤枉的?
通报可信度有多高?
11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调查结果。
调查结论:举报人举报的问题不成立!某某铺子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一.调查结论是怎么来的?
1.委托涉事产品代工厂所在地市监局做的。
2.调查依据有采购违规物的记录、投料违规物质的记录。
3.对“藕粉”和“酸辣粉”的检测,没有明确说明批次,只是说涉案批次。
4.对“藕粉”检测无来源说明,对“酸辣粉”检测的来源说明是“留样产品”。
二.对结论的几点疑问?
1.如今的大环境下,老百姓对当地监督调查当地的信任度很高吗?全是别人做的,万一东窗事发,是不是就责任全无,顶多就是个不亲力亲为?
2.违规物进货记录、违规物投放记录也能成为调查依据吗?谁会把这样的操作记录ji下来?自己把自己违规记录下来等着来被查?
3.同一款产品,批次不同,完全没有比较的价值!一句涉案批次就完了?像打假人一样把问题批次明确列出很难吗?
4.“留样产品”是个什么意思?谁留的样?何时留的样?谁提供的样?怕是代工厂后期提供的所谓涉案批次留样吧?
5.为什么打假人手里那些批次的产品,不能成为检测依据样本呢?
打假人回应:手里留存数百件产品会一一质检!真假“美猴王”必然要分个明白!
面对市监局通告后某某铺子“理直气壮”的表态要起诉打假人!
打假人松哥回复:
“手里数百件产品,到底要看看,谁真谁假”
“真假美猴王必然有个一要进去的”
个人观点:打假人投入那么多人力、精力、财力等,为的也是最后的赔偿!
如果打假不成功那么拿不到赔偿都是小,还可能去踩缝纫机!
所以,为了成功打假,掌握确凿的证据链是根本!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他们怎么敢“摸老虎屁股?”
大伙说是不是?
写在最后
提到这事儿,就不得不提一提那个“便衣执法”的陈所长!
陈所,你当时质问打假人的显微镜“有没有危险性”是什么意思呢?一直没懂!是怕它爆炸吗?还是有辐射?
还是怕现场用这专业的东西,出的结果有危险性?
福利彩蛋:市监局“不吃卡要”誓师大会,文明普法,无不良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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