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发布关于印发《蓝山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缴纳契税的6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的,二孩家庭由县财政按其缴纳契税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由县财政按其缴纳契税的10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蓝山县还将解决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学位。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招生政策及学位情况,购房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不动产证可申请子女在房屋所在区域城区公办学校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