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到2017年全面铺开相关工作,他们组队成团,不断探索,破浪前行,践行守护公益的神圣使命。

他们扎根在祖国西南边陲,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巍峨起伏的山峦,守护澜沧江壮美的风光,他们就是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

执公益诉讼之“笔” 绘上善若水之“卷”

该院公益诉讼团队着眼地区水环境治理,以“五彩澜沧江”建设为抓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采取“巡江(河)+办案”工作模式,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高视野巡航技术,爬高山、进密林,对澜沧江凤庆段、黑惠江、迎春河、陈家窝河等境内流域进行巡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圆桌会议、磋商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让群众喝上了“安心水”,整改后的陈家窝河流水淙淙,绿树环绕,被评为“凤庆县最美河流”。

同时,百里长湖澜沧江周围的非法钓棚、网箱养殖、违建房屋等影响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也得到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切实以公益诉讼之力描绘出“和美沿江”图景。

以公益诉讼之“力” 绘生态安全之“景”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2021年11月,该院联合多部门成立了凤庆县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紧跟生态环境整治步伐,该院公益诉讼团队通过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推动多个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刑事+公益诉讼”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形成“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最大化。

以公益诉讼之“情” 赓续顺宁文化之“脉”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将守护文化血脉视为己任,如同一颗“种子”深深扎根在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心里。

立足凤庆县是滇西南文化重镇、文化遗产较多实际,以“留住乡愁——国有文物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英烈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该院公益诉讼团队先后走访了建于清乾隆年间的“石洞寺”“青龙桥”,滇西南保存最完整的儒学教育殿堂“文庙群”,建于光绪十四年的红龟山“文笔塔”,茶马古道驿站“鲁史古镇”等多个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文化村落和零散烈士墓,形成较为完整的文物保护工作台账。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凤庆红龟山文笔塔、鲁史古井和太平寺、陈华烈士墓等文物及烈士墓的保护和管理,以法治之力保护滇红之乡的文化根脉。

以公益诉讼之“心” 守护人民满意金字招牌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该院公益诉讼团队突出民生导向,竭诚为民履职。随着网络点餐率越来越高,如何让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紧盯这一问题,该院迅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通过走访调查,针对外卖平台大量存在未依法公示相关证照、外卖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建议相关部门整治和规范网络餐饮平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以安为先”。

该院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不断在食品安全领域探索,以检察能动履职有效推动和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范化,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先后有2名检察官入选省级“公益诉讼人才库”和“民事检察人才库”并加入“县级民法典宣讲团”。多名干警被授予县级三八红旗手、“五一巾帼标兵”、“优秀驻村工作队员”、“优秀法治副校长”等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张競予 通讯员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