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源:COP29 Media Gallery

摘要:

由于缺乏全球统一的碳市场,各式各样的非官方自愿标准造成了碳信用难以被信任。全球碳市场难建立,究竟难在哪里?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撰文 | Yinyin

编辑 | Tang

这是《环球零碳》的第1303篇原创

在阿塞拜疆召开的第29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9)关于全球碳市场的强势开局,让碳圈从业者兴奋了一阵。

大家冷静下来发现,虽然全球碳市场的脚步越来越近,但与《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的拉锯战还在延续。

在首日会议上,主席国通过了与6.4条机制相关的两项碳信用标准,各国在两项碳信用标准上达成共识,让已经拖上很多年的“全球碳市场”终于见到一缕曙光(见前文:COP29开门红!全球碳市场要启动了?)。

但对于具体的碳信用注册规则、全球注册机构的职权范围等等问题,各国政府仍未达成一致。

《巴黎协定》第6.4条旨在创建一个由联合国实体(6.4条监督机构SBM)监督的全球碳市场。

国际能源署表示,到2030年,由联合国支持的碳市场价值可能达到每年2500亿美元,并将抵消每年额外的500亿吨碳排放。

但这样的愿景在推进的过程中却遇到了重重阻碍。如果不是监督机构有了多次“前车之鉴”,跳过了审批申请直接制定了碳信用标准,有可能本次气候大会还会像往届一样无果而终。

其实不管是提出了自主贡献目标(NDC)的国家,还是提出自愿减排的企业,对碳信用都有着强烈的需求。

但由于全球碳市场迟迟难以落地,国际上涌现了很多自发的自愿减排机制和碳信用,包括我们熟知的由气候组织Verra开发的VCS、黄金标准(GS)等等。

此外,作为各国强制碳市场的有力补充,很多国家也建立了自己的自愿减排机制,比如我们国家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日本的核证碳信用(J-Credits)。

如果全球性的自愿碳市场能够如愿建立,将重大利好中国企业开发碳信用。

《巴黎协定》第6条下的全球碳市场可以看作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升级版”。

CDM机制首次提出,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减排的形式开发碳信用,用以自身减排,也就形成了一个单向的全球市场。而《巴黎协定》第6条则一视同仁,每个国家都能成为买方和卖方。

而在CDM清洁发展机制时期,中国就是最大的碳信用供应商。当全球最活跃的自愿碳市场建立,中国也一定会成为最大的玩家。

如果一家企业的减碳技术做得很好,那么它就可以通过减排技术开发碳信用再卖到国外去,或者直接到海外投资开发碳信用,同时还会得到国际第三方的认可,可谓“名利双收”。

不过,现实是自《巴黎协定》提出到今年阿塞拜疆的COP29开幕前,各国除了2021年在格拉斯哥举行的COP26上表示“确实要建全球碳市场”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进展。

全球碳市场难建立,究竟难在哪里?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01--不受监管的碳市场

全球碳市场的迟缓推进,让世界范围内的气候行动陷入了一种“有需求却没统一市场”的尴尬境地。

目前《巴黎协定》195个缔约方中已经有168个国家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的统计,共有78%的缔约方表示,将计划使用与《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的碳市场减排机制进行履约,不管是6.2条下的双边机制还是6.4条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说:在国家自主贡献中表示有意或可能使用《巴黎协定》第六条机制的缔约方、比例

来源:UNFCCC官网

根据规定,各国必须在2025年2月之前更新至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也就是NDC 3.0。

然而眼看马上进入2025年,离各个国家提出的气候目标第一个里程碑2030年越来越近,各国减排压力也越来越明显。如果全球碳市场得不到落实,也会影响履约方的信心。

此外,根据安永发布的最新报告《全球气候行动晴雨表(2024)》,全球41%的大型企业都制定了减排目标。这些企业的减排也离不开碳信用的支持。

由于全球碳市场一直未建立,这些不容忽视的碳信用需求催生了各种各样的自愿减排机制。

根据登记数据,2004年至2022年期间,全球四大注册机构Verra,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 气候行动储备(CAR)以及美国碳登记处(ACR)已将价值15亿吨的碳信用投入自愿碳市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Carbon Market Watch

然而,这种非官方统一监管的探索也导致许多碳信用未能实现其宣称的气候效益的情况。很多购买碳信用的企业也被戴上了“洗绿”的帽子。

以碳清除信用为例,该行业在过去两年中已经取得了快速发展,Verra、GS等第三方在碳清除碳信用发行和销售碳信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并都拥有了自己的定义和标准,但由于缺乏广泛接受度与全球性认可,其需求增长一直受到阻碍。

而理想中的全球碳市场与目前很多自愿减排机制不同的是,6.4条下的碳信用是被联合国认可的。

在全球碳市场投入运营后,项目开发商需要向联合国监督机构申请项目注册。而且,开发商必须得到实施国和监督机构SBM的批准,才能发放联合国认可的碳信用额。这些信用额被称为第6.4条减排量,可以由国家、公司或者个人购买。

02--压力山大的COP29

碳信用需求无法忽视,不受监管的自愿减排机制又难以获得信任,随着各国制定的气候目标里程碑逐年临近,压力落到了今年举办的COP29。

全球碳市场建立的第一个障碍在于,各国对于部分碳清除的方法学存在异议。

在去年COP28会议的最后一天,各国宣布拒绝通过关于第6.2条,6.4条的最新提案,拒绝理由与第六条碳信用的完整性有关。

为此,负责制定全球碳市场指导方针的6.4条监督机构加快了实施步伐,决定“先下手为强”。

在今年10月,监督机构已经自行制定了两项与碳清除以及方法学开发和评估有关的关键标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UNFCCC

具体内容包括计算每个碳减排项目能够产生多少信用额的方法以及对于碳清除方法论的定义等。这项标准将成为涵盖大气、地质和海洋碳清除方法学的标准化基础。

6.4条监督机构将采用联合国IPCC对碳清除的定义,为碳清除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刺激创新。

这一结果也是在碳排放商业委员会等行业组织聚集超过100个签名机构的共同推动下,此次终于在COP29前确认了碳清除相关的国际标准。

各国在两项碳信用标准上达成共识,也让已经拖上很多年的“全球碳市场”终于见到一缕曙光。

03--分歧还在延续

然而即便解决了碳清除标准这项关键议题,各国还有着许多分歧。仍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全球碳市场注册机构的责任范围、碳信用项目的审计与信息披露等等。

作为买方,欧盟希望建立一个可以发行和管理信用交易的注册中心,以帮助发展中国家进入市场。

但美国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只跟踪信用交易的注册中心,认为授权注册中心发行碳信用的权力可能会导致联合国批准质量较低的碳信用。

还有一些国家担心6.4条下的全球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信用有同样问题,无法确保高质量的碳信用,将重蹈覆辙。

非洲开发银行首席执行官阿金武米·阿德西纳示警卖方国家称,不要过快或过低地出售碳信用,以免“吃亏”。

乌干达能源部长露丝·南卡比尔瓦则表示,乌干达正在寻求吸引清洁投资,但并没有考虑碳信用。“目前还不清楚我们该如何获益,碳信用的审计又是如何进行的。”她说道。

尼日利亚国家气候变化委员会总干事恩基鲁卡·马杜埃克韦对此表示同意,他认为碳信用的完整性是关键。

此外,欧盟在全球碳市场议题上似乎显得有点志不在此,反倒是致力于建立欧盟区域碳市场。

本周二(11月19日),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法规,旨在建立欧盟首个永久性碳清除、碳农业和产品碳储存认证框架(CRCF),作为强制减排的补充。

欧盟碳清除市场强调其碳清除项目的区域性和独立性。欧盟碳清除认证框架(CRCF)将成为欧洲碳清除类碳信用的官方标准,适用所有欧盟成员国。

由于艰难的气候融资谈判也在缔约方大会上同时进行,独立机构“碳市场观察”(CMW)还提出担忧,对于第6条的推进和气候融资会被混为一谈。

必须确保新的气候融资方案与第6条之间有严格的分隔。对于非政府组织和许多国家来说,自愿碳市场的推进并不能成为气候融资协议的一部分。

正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 秘书长丽贝卡·格林斯潘 (Rebeca Grynspan) 最近表示的那样:“碳市场不是万能药,它们不能替代官方发展援助或气候资金流动。”

参考资料:

[1]https://www.reuters.com/sustainability/can-cop29-deal-clean-up-scandal-ridden-carbon-offsets-2024-11-18/

[2]https://carbonmarketwatch.org/2024/11/17/cop29-progress-report-pushing-through-ill-conceived-carbon-market-rules-harm-article-6/

[3]https://unfccc.int/news/cop29-agrees-international-carbon-market-standards

[4]https://cop29.az/en/media-hub/news/cop29-opens-in-baku-with-breakthrough-on-global-carbon-markets

[5]https://carbonmarketwatch.org/2024/11/06/faq-fixing-article-6-carbon-markets-at-cop29/

[6]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A6.4-SBM014-A06.pdf

[7]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A6.4-SBM014-A05.pdf

[8]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bodies/constituted-bodies/article-64-supervisory-body

[9]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nationally-determined-contributions-ndcs/2024-ndc-synthesis-report#Targets

[10]https://www.somo.nl/scaling-up-carbon-markets-means-scaling-up-emissions-and-abuse/

[11]https://carbonmarketwatch.org/publications/analysis-of-voluntary-carbon-market-stakeholders-and-intermediaries/

[12]https://www.carbonbrief.org/interactive-who-wants-what-at-the-cop29-climate-change-summit/

免责声明:

本文仅用于学术交流和传播,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