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紫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刘文斌与覃培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覃培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文斌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覃培军,男,住紫阳县高滩镇朝阳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1242519821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924民初21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
人民币9650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执行到位数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方式
悬赏公告发布后,相关人员向法院提供线索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的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紫阳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联 系 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915-4418155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725399)
(来源:紫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