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州打工的潘某

发现一户人家门口的鞋柜里

藏了家门钥匙

还无人居住

不仅多次潜入该户人家实施盗窃

还“鸠占鹊巢”住了下来

记者昨天了解到

通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以盗窃罪判处潘某拘役4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房主门口鞋柜藏钥匙“引狼入室”

2023年7月20日,潘某闲来无事,来到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某小区转悠。他在一户人家门口鞋柜里翻找到一把钥匙,于是开门入室,在主卧的床头柜翻找,未窃得财物。潘某离开时将钥匙放回原处,并在门缝中插入卡片以判断房子是否有人居住。次日,潘某再次来到该户人家,发现卡片仍在,确认此屋近期无人居住,就用钥匙开门入室后到处翻找,将客厅酒柜上的储钱罐砸坏,窃得罐内零钱190余元。此后,潘某便经常居住在牛某家中。

同年8月4日,房主牛某回家后看到一片狼藉,才发现家中进了贼。经查,潘某先后在牛某家实施盗窃4次,窃得电暖气、电饭锅、电视机等物品,财物共计价值1000余元,另造成财物损失价值200余元。

蟊贼“鸠占鹊巢”获刑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潘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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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海晚报

✎编辑丨濠滨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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