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枷锁,她们走进那螺旋下降的命运
作者/慧超
(一)
最近一直在读宋史,在一些令现代人困惑的故事中,我咂摸出一些耐人寻味的文化现象。
讲述一段传奇故事前,先提一个小问题:
你觉得以封建社会的标准,什么样的女孩,可以嫁入皇室?乃至尊为皇后?
或许你心中已经涌出许多美好的词汇,比如天姿国色、端庄典雅、恭谨庄肃等等,大抵都是一些传统男权社会,对女性形象、品德的极致要求。
如果在其中加一则“身家清白”的要求,我想大概不会有人反对,甚至在认同之余感到些许奇怪——因为这应该是个无需多言的基本共识,帝王娶妻,女孩的冰清玉洁,似乎应该是一个最低的门槛,毕竟皇家颜面所在。
遑论极端保守的明清两代,就是在公元2024年的当下,以许多人对古代帝王的想象,別说让皇帝迎娶一个有过婚史的姑娘了,哪怕这个女生只谈过一次恋爱,想必也会有不少狭隘的人跳出来惊讶:
皇帝怎么可能去捡一个“二手货”?
不必遮掩,这仍是当代女性所面临的现实处境。不管你生活在几线城市,处于何种阶层,在群体观念层面,对于二婚女性的偏见乃至歧视,仍然是普遍存在的。
这种歧视的程度,甚至远远胜过一千多年前的宋朝。
我想讲的是北宋传奇女士刘娥的经历,作为大宋朝最具存在感的女性之一,刘娥以太后之尊,垂帘听政整整十一年。
世人往往多聚焦于刘太后临朝十余年的政治得失,基于今天的主题,我们略过这些,聊一聊她堪称传奇的个人经历。
作为真宗朝的后宫皇后,刘娥在嫁给宋真宗时,曾经有过一段婚史,也就是说,这位皇后是位“二婚女”。
刘娥是个幸运的女人。她的幸运首先在于她所处的时代,是北宋而非元明清;其次,是在她人生最重要的几个关口,所遇到的男人都待她情深义重。
刘娥出身寒微,幼年便父母双亡,她很小便嫁给了一个叫龚美的四川银匠,夫妻二人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这个龚美也是个有抱负的汉子,蜀地日子艰苦,他就带着刘娥千里迢迢来到首都东京谋生。
龚美未曾想到,京城居大不易,他们的日子愈发艰难,当龚美意识到自己的本事在京城连老婆都养不活的时候,他就决定把刘娥卖掉,让老婆改嫁个好人家。
当时,宋真宗还只是襄王,年富力强,正是贪恋美人的年纪。他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川妹子长得俏,就跟左右说想娶个四川妹子。
王爷有求,殷勤者自然众多。很快便有人将刘娥引荐给了襄王,虽然史书对刘娥的容貌没有过多描写,但刘姑娘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襄王对刘娥一见倾心,把她娶进了王府。
真宗登基之后,刘娥也非常得宠,很快便从美人封为修仪,然后又晋为德妃。
当宋真宗决定要封刘娥为皇后时,确实有些士大夫表示反对,但是他们的主要理由,是刘娥出身微寒,没有贵族血统。比如参知政事赵安仁就上疏劝宋真宗换个妃子封后,“刘德妃家世微寒,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门。”
有宋一代,文人士大夫最重礼法,宋朝皇室作为天下典范,凡事更需谨遵礼法,切合民意,不越分寸。
但这帮最重礼法的士大夫,在反对刘娥封后的种种理由中,你看不到任何一个人说:
刘娥可是个改嫁之女啊,这样的女人怎么能成为大宋的皇后呢?
讲刘娥的故事,是它能够非常有力地说明:
在北宋,主流社会对女性改嫁并无特别偏见,即便是皇室娶亲,也并不忌讳“二婚女性”的这个身份标签。
(二)
对大宋世俗观念更有说服力的,还有刘娥前夫龚美后来的人生际遇。
史书对刘娥前夫龚美的记述很少,但从他后来的种种遭遇,我们不难想象,他这个人虽然手艺不行,但人心地善良,对前妻刘娥多半也是呵护备至,把她卖掉,纯粹是出于无奈之举。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前夫龚美把自己卖给王府之后,刘娥还念着前夫曾经对自己的照顾,转而求宋真宗,给生计困难的龚美在王府找了一份侍从的工作。
等宋真宗登基之后,刘娥又请求皇帝老公,能够允许前夫龚美改姓刘,以后和自己以兄妹相称。
宋真宗恩准了。
所以刘娥的前夫龚美,摇身变成了她的哥哥,改姓为刘美,这个曾经落魄的银匠,因为卖掉了自己老婆,竟然变成了国舅爷。
后来宋真宗还赏刘美做了官,刘美的官做得也算勤勤恳恳,一路升到侍卫马军都虞候,统帅一路禁军。
你瞧,宋真宗如此对待自己“前夫哥”,侧面也印证了当时社会风气,不以娶改嫁女而觉得有损颜面,否则皇帝一个厌恶的眼神,刘美早被流放三千里了。
真宗去世后,宋仁宗继位,有意思的是,仁宗皇帝娶的第二位皇后曹氏,也曾有过婚史。
曹皇后是大宋开国名将曹彬的孙女,她年轻时嫁给了一个叫李植的“精神病”。李植不好功名,一心想做江湖隐士,曹姑娘过门之后,这哥们有一天突然就开悟了,跑到深山老林做了“野人”。
到了南宋,理学逐渐成为显学,但“女守贞、男灭欲”的思想并未成为社会主流,女性再嫁仍是稀疏平常的事情。
譬如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和才女唐婉的悲剧爱情,他们离婚之后,唐婉还有一段后续感情,她也改嫁给了宋朝皇室,她的新夫君是宋太宗五世孙,仪王赵仲湜之子赵士程。
那时候,程颐早就喊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女性应该为夫守节的声音,但它们显然属于非主流,仅在一小撮“道德绑架恐怖分子”中流行。
说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它本身就是一个延宕千年的刻意曲解:
程颐的本意,指的是士大夫的气节,而非女性的贞洁。它本身是对儒生贵族的精神要求,后来却可笑地畸变成对庶民婚嫁的道德钳制。
男人们或跪权力,或拜金钱时,想不起这句话,但看到一个不幸的女子,却兴奋地以讹传讹,逐渐将这句话刻意曲解成了一副女性的镣铐。
(三)
帝制时代,皇室的所作所为,最具有代表性。
首先皇家作为万民典范,行事最讲礼法,这说明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尚未给女性戴上“一女不事二夫”的道德枷锁。
再者皇室作为封建社会的绝对顶层,拥有无可比拟的财富与权力,在一个绝对的男权社会,皇室男性绝不会因力所不及,而在娶妻这件事上委曲求全。
二婚女性可以堂而皇之地嫁入皇家,乃至成为皇后,不是说明他们不在乎百姓的非议和文官的刺耳谏疏,恰巧说明了这种事情在当时,并不会受到民间和士大夫们的“非议”。
赵宋皇室对“二婚女性”的“豁达与包容”,是当时社会主流观念的最佳显影,说明在北宋,从江湖到庙堂,时人的主流思想对女性改嫁并不以为意,社会接受度很高。
这样的事情,在清朝的文人看来,就属于匪夷所思了。
清朝诗人王士禛在《香祖笔记》中,有过这样一段感叹:
“宋世士大夫最讲礼法,然有不可解者二:仕宦卒葬,终身不归其乡,一也;阀阅名家,不以再嫁为耻,尤不可解也。”
请注意他的用词,“阀阅名家,不以再嫁为耻”,一个耻字,惊悚地凸显了当时的社会主流观念,对于女性贞洁和婚姻自由的苛刻抑遏。
一个耻字,背后不知流淌着多少中国女性的血与泪。
(四)
世道不是一天变坏的。
对女性改嫁的歧视,始于元代。元代有公开立法,一个女人如果改嫁,那她就失去了受封诰命的权利——这意味着,改嫁的女性,在人格上已经开始低人一等。
到了大明,理学正式成为统治阶层认可的官方意识形态。此时,在官方所宣导的意识形态中,针对二婚女性的歧视也进一步升级,杀人狂魔朱元璋亲自定下规矩:
官员的妻子,如果有过婚史,或者娼优、婢妾出身,禁止申请诰命。
可以看到,这时改嫁的女性,在人格上已经等同于和妓女、奴婢一般低贱了。
一个鲜明的例子,是明永宁公主朱尧媖的悲惨经历。当时皇室为永宁公主选了一个京城富户公子做驸马。可永宁公主嫁过去才发现,这驸马是个病入膏肓之人,大婚拜天地的时候,驸马就流鼻血不止,身体情况岌岌可危。
结婚不到2个月,这驸马就病死了,两个人连洞房都没入过一次。可因明代礼法严苛,虽贵为公主,这个可怜的女孩,依然只能守寡至死,“终生不识闺房之事。”
满人入关之后,逐渐汉化,仍以儒家理学为治国正统,清朝法律也明确规定,再嫁女性不得受封——不过这时已经不需要执行法律了,整个社会的主流观念,早已经不再允许女性轻易离婚改嫁了。
明清两代,“贞洁烈女”的故事开始在民间口口相传,贞节牌坊开始在全国各地大量涌现。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女性殉夫从死的“大退步”。
自此,中国女性的地位已经彻彻底底跌落到失去“人”的属性,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
(五)
你瞧,一个社会整体观念的变化,并不永远都是螺旋上升的。
尤其对社会中的某一群体而言,它甚至可能长时间地呈现螺旋下降的趋势。
回溯历史,中国女性的命运转移,恰恰就是这样一个持续螺旋下降的过程。
自“程朱理学”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女性,及其本就岌岌可危的一点点微末自由,很快便如风暴中的泡沫,彻底荡然无存了。
对她们而言,“观念”所转动的不是一扇推开的门,可见天地浩渺,风物辽阔;而是一副冰冷沉重、愈发收紧的枷锁,令人窒息,动弹不得。
在这个漫长的演进过程中,观念已异变成一场社会性暴力,即施暴者是整个社会及其全体成员,裹挟的是所有女性的命运,无可逃匿。
她们所走向的,是一个漫长的,逐渐失去、跌落和被禁锢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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