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江西地名研究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地名资讯

摘要:明代赣州钞关是清代赣关的前身。明代江西商品经济发展、赣州所处的重要地理位置以及大庾岭繁华的商品流通,是明代赣州钞关设置的客观原因,而赣南明军军费不足则成为明代赣州钞关设置的契机。为了避开重复征税的嫌疑,明政府还将折梅亭税关与赣关合并,这样既便于管理关税,又扩大了征税范围。为了对赣关实施有效管理,明政府还在遣官管理、税额、征税方式等各个方面建立了初步的管理制度。清代赣关正是在明代钞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在各方面对明代钞关多有继承。

关键词:明代;赣关;设置;管理

明代赣州钞关(以下简称明代赣关)是清代赣关的前身,于正德六年(1511)在赣州府城设立。明代赣关为地方关,至清代成为户部直接管辖的二十四关之一。明清赣关作为征收长途商品流通税的机构,对明清财政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术界对清代赣关的管理制度及其商品流通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由于资料所限,对明代赣关研究较薄弱。正是基于此,笔者对明代赣关的设置与管理情况做一初步研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明代赣关的设置背景

明代赣关的设置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明代江西商品经济发展以及赣州地处大庚岭商路交通枢纽的优势;而赣南明军军费不足则成为明代赣关设置的契机。

1.明代江西商品经济的发展

明代,江西经济在历代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江西的粮食生产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洪武至嘉靖初,江西征收的米粮在260万石左右,在各省位居第二。随着商路和水陆运输网的完善,江西盛产的稻米、茶叶、烟草、夏布、纸张、药材、竹木、瓷器等物产,为江西商人的兴盛提供了重要条件。同时,江西的赣江和大庾岭商道,是南北贸易的重要通道,全国各地的商人来此转运货物,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又使得江西形成了以木材业为中心的吴城镇、以制瓷业为中心的景德镇、以药材加工业为中心的樟树镇和以造纸业为中心的河口镇。随着赣江一鄱阳湖航道重要性的提高,货物与商客流通量日益增多,进一步刺激了江西商品经济的发展。

2.赣州重要的交通位置和大庾岭繁华的商品流通

赣州位于江西南部,章、贡二水在此合流为赣江而纵贯全省,为江西省内最重要的商品流通干线。明代选择在赣州设立赣关,是与赣州的地理位置密不可分的。大庾岭自唐代至清代五口通商之前,一直是内地与广东及海外商贸的主要交通要道。而赣州正是处于大庾岭商道的中转枢纽。同时,赣州府各县水运也非常发达。许多商人经由大庾岭把内地的茶叶、瓷器、丝绸、大黄等商品运至广州,转销海外,又把外洋进口货物运销内地。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商业的发展,水上货运的税收便成了明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赣关的设置,既反映了大庾岭商道及江西长途商品流通的旺盛,也反映了明政府通过征收长途商品税助饷的一种重要手段。

早在宣德四年(1429),为了扩大税源,促进大明宝钞的流通,明政府规定运河“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近远纳钞,钞关之设自此始”。此年,大运河两岸先后设立了漷县、济宁、临清、徐州、淮安、扬州、南京上新河等七处钞关。正统四年(1439),革除济宁、徐州两处钞关。正统十一年,漷县钞关移至河西务。景泰元年(1450)开始,先后增加北新关、浒墅关、九江关、金沙洲等四处钞关。成化八年(1472),增设凤阳关。嘉靖六年(1527),废除上新河关,崇祯三年(1630)设立芜湖关。明代钞关包括赣关的设立是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

3.赣南明军军费不足成为明代赣关设置的契机

正德初年,各种“寇乱”活动十分频繁,赣南地方的局势日益恶化。这次动荡不仅表现为“寇乱”活动次数增多,而且还逐渐形成以南康、上犹交界处的横水、桶冈为中心的流民武装,以安远、龙南等地为中心的大帽山武装。明朝派军镇压,但军饷严重缺乏,而赣关设立为赣南明军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军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明代赣关的设立与完善

虽然由于明政府的支持,平息赣南骚乱的军费有了着落,但是如何保证赣南地区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解决赣南明军的军饷问题。盐税历来是政府税收的一大来源。正德元年,广东实行“抽盐法”,“行广盐于南雄府抽分,许行南赣发卖”。由此解决了广东军饷不足的问题。鉴于广东明军解决军饷的成功做法,正德五年,南赣饬兵副使王秩向朝廷建议在赣南地区效仿广东采用抽分方法征税,即将经过大庾岭商道的“广闽商船货物,估定规则,立厂盘掣,以备军饷”。不久,明廷批准了上述方案。同年,南赣官员陈金在赣州府城的章水与贡水相交处——龟角尾设置赣关。

此后赣南明军的军饷俱依靠赣关税收,而“并末奏动内帑之积,亦未科派小民之财”。后来由于洪水泛滥,赣关的房屋倒塌,政府遂于赣州府城外的东河浮桥、西河浮桥设立了两个征税口岸,东桥税口位于建春门,可掌上下贡水的船只,“东关则为广之潮州,闽之汀、漳商贩之必经之地”;西桥税口位于西津门,可控来往章水的船只,“西关则为江广商贩必经之地”。这样“商贾大贾挟重赀,以邀厚利走番舶,而通百蛮,必先经赣关”。顺赣江来往南北的货物,均须在赣关缴纳货税。

弘治年间(1488—1505),即赣关设立之前,明政府曾在赣粤交界处的梅岭设置了折梅亭税关,对来往大庾岭道的百货征收商税。折梅亭位于大庾驿使门外的五里山,“岭有红梅驿。驿有城。当岭路之半。”嘉靖《南安府志》云:“梅岭大路,路西有折梅亭。”当时广东的货物进入江西,在大庾岭道就需要交两次税,一次在广东南雄纳税,一次在江西大余折梅亭纳税,这引起了粤赣两省商人的强烈不满。正德十一年,给事中黄重奏称:“广货自南雄经折梅亭已两税矣,赣税不无重复,请停止。”但是镇压赣南骚乱的军饷全部来自折梅亭所征的商税,是否保留折梅亭税关一时难于定夺。时任南赣巡抚王守仁坚决主张折梅亭停止征税而保留赣关。他指出,赣南地区大举用兵,虽然“军铜仰给全在折梅亭之税”,但“非惟军晌无益,实惟奸究是资”,因此奏请“将南安之税移于龟角尾抽分”。他认为在赣州府设立的赣关、南安府设立的折梅亭税关征收商税目的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又能够为赣南明军提供充足的军饷,因此两关可以合并为一。如果折梅亭已经征税,而赣关不征税,商人就可能偷漏税。如果折梅亭已经征税,到赣关又征税必然造成两次征税。

王守仁认为,废除折梅亭税关的原因是因为该关管理混乱。尽管折梅亭税关也有商税循环文簿,但是“册内某日共抽税银若干,不见开有某商人某货若干,抽银若干,中间不无任意抽报情弊”。甚至“一季总数,倍少於前”。据他调查,折梅亭税关存在重大贪污现象,管理该关的官员,多为典史、仓官之类的官员,他们官职卑微,往往“不惜名节,惟嗜贪污”,“以致过往客商,或假称权要而挟放,或买求官吏而带过。及被店牙通同客商,买求书算,以多作少,以少作无,奸弊百端”。而上级监督又不到位,“胥猾得以恣其侵渔”。因此,王守仁竭力主张保留赣关而废除折梅亭税关,他认为,“总税於龟角尾,则事体归一,奸弊自清。非但有资军饷,抑且便利客商。盖分合虽异,而於商税事体无改纤毫”。正德十二年,王守仁据岭北道杨璋条奏,将折梅亭税关移至龟角尾,与赣关合并。由此以来,明政府既便于管理关税,将过往章江、贡江二河的商货全部纳入了征税范围,又避开了两次征税的嫌疑。

明政府曾先后在大庾岭商路上设立了太平关和赣关。太平关于天顺二年(1457)设立,有三处征税口岸:一在太平桥,即东关,位于韶州府城东北隅,是江西入粤第一要津;二在遇仙桥,即西关,韶州府城西,为湖广通粤要津;三在含洸,位于韶州府属英德县含洸口司前,路通粤省连州、阳山,并通湖广,为偏僻小路,无经商大贾通行。明代韶州虽然“地处粤北山区”,但是地理位置重要,“是进入湖南、江西,甚至进一步向中华帝国的两个都城——南京、北京进发的门户”;“也是岭南与岭北乃至整个帝国发生联系的门户”。太平关和赣关两关相距三百里,太平关负责管理过往广东北部的粤赣湘桂四省商人,赣关负责稽察由中原地区来往岭南的客商,也管理从福建前往江西、湖南和中原地区的客商。两关分工明确,既能够将来自各大经济区域的长途商品流通税囊括其中,又能够维持地方的长久治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明代赣关的管理

明朝政府设立赣关是希望从商品流通中获取税收。因而如何有效对赣关实施管理,是赣关关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1.赣关遣官管理。明代赣关建立后,委官管理权历经不少变化。正德十二年,南赣巡抚王守仁令赣州知府府佐就近管理,每季度轮换一次。规定“抽收不许多取毫厘,其余杂货俱照旧例三分取一,若资本微细,柴炭鸡鸭之类,一概免抽”,收税官吏“不得擅登商船,假以查盘为名,侵凌骚扰”。万历十年,南赣巡抚张涣以府佐权轻,不足担当管理之责,改由赣州知府或通判直接管理。万历时期,明政府委派大批矿监、税监和盐监到各地勒索钱财。万历二十七年,税监潘相进入江西,掌管赣关。万历四十二年,都御史李汝华力争之。同年,明廷撤去税监,赣关仍归赣州知府府佐管理。

2.赣关税额。明代赣关税额,每年盐税、杂税,约共银三万两。“盐税以八分解部,二分留饷。杂税以五分解部,五分留饷。解部总以二万计,留饷总以万余计,此其常也。旧例五年一解部,如部有急咨,或三、四年一解,总视收数为盈缩。自都御史谢杰立月比法,隐漏渐少,除解部与饷用外,尚有馀积,可备地方缓急”。万历二十七年,收上水税银五千两,下水税银一万两,连原额共四万五千两,以三万八千五百两解税监转解,余留备饷。每年先尽监额,由是军饷不继。万历四十二年,明代政府将税额调正为三万八千两。次年,额定税银三万两,一直到明亡,不再变动。

与明代诸关相比,赣关的税额是比较高的。万历二十七年以前,赣关税额与浒墅关、九江、北新、临清、河西务等著名钞关相比也毫不逊色。万历二十七年,赣关与浒墅关并居全国第三位,只是在天启元年(1621)后,降为第七位。赣关在万历二十七年以前,其税额远超九江关。明代赣关税额主要是来往大庾岭商路的商品流通税,说明了大庾岭商路在明代的地位相当重要,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当年对大庾岭商业盛况的描写是符合实际的。

3.赣关征税方式。明代赣关只征船税(杂税)和盐税,不征货税。按船只的载运量的不同分别征收不等的船税,盐税则按盐引数量征税。船户到关,关差按照税则,将船梁丈尺并应纳税银数明开票内,并将票据给船户,然后船户按票纳银,关差再在其船头烙印斧记。商人的货船如从赣关到下游一带销售货物,岭北道还要另给税票给船户,由其在下游钞关交纳税银。另外,如果官盐商人不是将盐在赣县销售的,关差还要开一张“转江都票”(即税票)给商人,上载有盐的数量,起运和销售地点等事宜。

鉴于折梅亭税关存在“造报册内,某日共抽税银若干,不见开有某商人,某货若干,抽银若干,中间不无任意抽报等情弊”,明正德后,赣关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征税制度。赣关官员必须将税票送赣州府盖章编号,才能交付使用,盐税税票、杂税税票分别在赣州府的户房和上房挂号登记。

赣关关差每天要根据挂号簿存根所记,将船梁阔狭、税银多寡及收税总数逐一登记在赣州知府所发的循环簿上,月底再将所收银两和循环簿,汇送赣州府的府库保管。赣州府库起解税银时,知府要将赣关的循环簿及府库的挂号簿送岭北道,由其逐一核对检查,全部相符后,方向军院汇报,并将关税移交军院库房。赣关官员每季度还必须将循环簿交岭北道转呈军院倒换。年终时,军院将赣关所征税银中的军饷部分造入军饷册内,奏缴驻赣南的明军。解交户部的税银则由军院委专人押运到户部,户部对赣关的户部银有明确的解送期限,即每五年一次,如“部有急咨,或三四年一解”。

万历七年,户部题准各钞关,贩货商船在到达目的地时,须将所过钞关交纳关税的票据交给当地的钞关口岸。钞关口岸在每季解银时,将税票票据汇总“备造一册”送户部“磨对”。)这个措施的实行,比较有效减少了官吏的私饱中囊现象的发生,从而使明代赣州钞关的管理日趋完善。

明代赣州钞关税银在三万两左右。关税中盐税收入的80%解送户部,20%留作赣南明军的军饷。关税中的杂税收入的50%解送户部,50%留作军饷。换言之,虽然明代赣关的设立与地方军饷之间有直接关系,但其始终是以国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

总之,由于明代自然地理、商业地理和军事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在赣州设立了钞关,并建立起了初步的管理制度。清代赣关正是在明代钞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在各方面对明代钞关多有继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作者:廖剑南 廖声丰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杨 琪

校对:郑雨晴

审订:贺雨婷

责编:耿 曈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微信扫码加入

中国地名研究交流群

QQ扫码加入

江西地名研究交流群

欢迎来稿!欢迎交流!

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西地名研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