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
发展历程
截至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已走过近三十年的历程。
受理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迈出呼和浩特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第一步。
1995年
2002年
成立民事审判第四庭,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三合一”审判机制试点工作。
2009年
2014年
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三庭。
获批成立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
2024年
贰
知识产权法庭管辖案件范围
知识产权一审案件
集中管辖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及侵权纠纷、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其它知识产权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知识产权二审案件
当事人不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依法可以提起上诉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叁
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程序不同于其他案件。针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法庭一审上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由,包括: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行政上诉案件;
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前款规定的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管辖权争议案件,行为保全裁定申请复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除上述案件外,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一审案件仍然是向自治区高院上诉。
肆
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情况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
2024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已基本完成知识产权法庭的人员调配、团队建设、业务交接等工作。知识产权法庭的新办公场所预计2025年年初投入使用。
2024年11月
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
即将挂牌
敬请期待
▌本期编辑:魏恩霖 段丽娜
▌稿件来源:知识产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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