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11月20日,抚宁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区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资源规划、发改等部门深入住宅小区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进楼入户”、不执行居民电价、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在岗在位情况等工作进行走访调研,并对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进行宣贯解读,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检查组先后来到紫金湾景澜、明星翰邻苑澜庭、尚水静等,深入各个楼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并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等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造成安全隐患的住户进行上门提醒,现场讲解各类安全隐患如何导致火灾发生。
在检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区域时,检查组对电动车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集中充电点是否单独设立,充电价格是否执行居民电价,充电点内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是否配置相应灭火设施器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查看了高层小区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堆放杂物、小区消控室持证值班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宣传,确保居民安全。
在检查的同时,检查组督促社区物业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及时清理楼道杂物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在确保消防设施合格有效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引导电动自行车车主规范停放、充电,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火灾风险防范意识,稳控辖区消防安全形势。
下一步,抚宁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各项环节检查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的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