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九号&九号观察
作者|胖虎
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生活中,猪肉价格可谓是晴雨表。整体上讲,我们能吃上价廉物美的猪肉很大程度上还是要感谢新希望、牧原、温氏这些头部企业的。
不过正因为是行业头部,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集中式生猪养殖业的污染、安全生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行业痼疾,特别是行业下行、企业业绩不佳的时候,在安全生产、污染方面的投入和治理才能真正体现一家企业的良心。而温氏股份在上述方面显然存在很大的短板。
作者发现,今年以来,温氏股份旗下子公司出现了多起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甚至还有员工家属上网发帖维权;至于污染问题更是高发、多发,今年半年报中披露的被处罚的环保违规事件就有3起,7月份以来又有5起环保违规被罚,去年全年则发生了9起环保违规被罚事件,部分子公司的环保问题可以说是屡罚屡犯,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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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发生多起人员伤亡事故
甚至有员工家属发帖维权
今年10月15日,余庆县应急管理局对温氏股份子公司余庆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
决定书显示,因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对松烟猪场第五生产线排污管道堵塞约2月仍未采取有效的治理和管控措施,导致松烟猪场今年7月9日在进行排污管道疏通时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依法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余庆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作者在六安市金安区官网查询发现,今年3月16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温氏股份子公司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内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1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中毒窒息事故是一起因为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前未打开排气扇、佩戴防护用具,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4月份,有人在抖音发布视频称:“自己丈夫周程在徐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工作时发生事故,医院诊断为气体中毒,进入重症监护室治疗持续昏迷了45天,但公司方面并未做实质性处理,对治疗费用也未提及。”在视频中,该员工家属甚至拉起横幅维权。不过截至目前,作者还未在官方信息上查询到该事故。
不过对于徐州温氏畜牧公司,作者查询到,该公司在2018年曾因“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定期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等原因被当地安监部门处罚(处罚文书号:睢安监罚 [2018]2-20 号);2021年又因为环保违规被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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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污染问题屡罚屡犯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何在?
今年10月31日,温氏股份子公司启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被启东生态环境局处罚了,原因是“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接向环境排放”。启东温氏畜牧在去年3月份已经因为环保违规被处罚过一次,原因是“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9月份,子公司淮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被盱眙环保部门处以25.8万元的罚款。而该公司在2017年、2019年时已经因为环保违法被主管部门处罚过。
8月份,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寿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因为该公司陶店乡、堰口镇2家精准扶贫养殖小区养殖废弃物均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7月份,江苏淮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环保违规被罚,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6月5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案生猪养殖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案生猪养殖项目两个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其中一厂污水处理站初沉池(后经当事人确认为生化池)顶部加盖的彩钢瓦部分破损、调节池恶臭气体收集管道断开未连接、排气筒倒塌;二厂污水处理站初沉池(后经当事人确认为生化池)顶部加盖的彩钢瓦破损严重、排气筒倒塌,导致两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法被有效收集处理而无组织排放。”环保处理设施损坏严重,几乎成了摆设,这难道不存在环保违法的主观故意吗?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6月份江苏淮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已经因为环保问题领了两张罚单,其中,该公司存在因“对雨水管道阀门封堵不到位,最终导致养殖废水外排至场区东北角围墙内排水渠内”,以及在现场执法检测中发现该公司自行建设改造的涉案项目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不合格等两项违规行为被处罚。也就是说,江苏淮阴温氏畜牧公司,在两个月之内连领3张环保罚单。
同样在7月份,还有重庆长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环保违法被处罚,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2月5日,重庆市长寿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重庆长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位于新市街道的新市猪场水竹消纳地出口有浑浊黑色异味污水流出,污水来自猪场内芦苇消纳地。经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消纳地出口总磷浓度14.2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规定的总磷排放浓度限值8mg/L。
作者通过上述公开信息的整理归纳发现,仅仅从7月至10月份,温氏股份旗下子公司就因为环保违规被处罚高达5次,其中有多家子公司因为环保问题被罚已经不止一次了,温氏股份在对旗下子公司的环保要求和管控方面难道是如此放任、纵容吗?屡罚屡犯甚至部分子公司环保违法存在主观故意的背后,是否存在环境违法成本低的情况?
毕竟对于这样一家大型头部企业来说,罚点款可能是毛毛雨。那么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呢?上市公司的ESG报告又该如何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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