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行为,但是仍有人心存侥幸试图浑水摸鱼,最终以身试法。11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天津铁路警方获悉,近日,一名被列为限制高消费女子因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坐高铁被天津铁路公安处依法行政拘留7日。
11月17日16时30分许,由天津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负责值乘的G294次列车自胜芳站发车后,列车员在查票过程中,发现1名女性乘客手持一张到天津西站的G294次列车车票,但车票乘车信息与其身份证信息不符,列车员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列车长,经列车长耐心工作,该女子承认自己冒用的是她亲属的身份证信息购买的车票,随后列车长向列车乘警进行报警。
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乘警询问该女子陈某,因为与他人有经济纠纷,且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定为限制高消费人员。陈某称当日因着急来天津帮助其亲属办理保险业务,为了能够赶快来到天津与其亲属见面,陈某便用其亲属的身份信息购买了高铁车票。
列车到达天津站后,乘警将嫌疑人陈某移交给天津站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陈某承认自己多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高铁车票乘车的违法行为。目前,陈某被天津铁路公安处依法行政拘留7日。
通讯员 吴庆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