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后会按照分界线养殖的,辛苦法官忙了一上午!”
11月16日,新兴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水台镇杜村,执行一起分割鱼塘任务。
鱼塘边,执行干警分别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告知案件情况,并释法答疑。
1982年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刘家三兄弟承包土地用于鱼塘养殖,后将承包土地分为三户,三兄弟各为户主。
2016年,刘家大哥去世后,三弟将属于大哥的土地与自己的土地连成了一体。刘家大哥的妻女多次要求三弟退还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果后,遂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确认刘家大哥妻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弟应退还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但三弟并未履行裁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后,执行干警便前来鱼塘现场执行。
执行干警正在测量鱼塘四至长度,核实鱼塘面积。
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同意后,执行干警在鱼塘中间打木桩、拉线,固定塘基位置。
在村委和村民小组组长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测量鱼塘四至长度,核实鱼塘面积后,与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了鱼塘的划分位置,并在鱼塘中间打木桩、拉好线,为土堆填充、固定塘基做好准备。
执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确认执行笔录并签字。
至此,鱼塘终于分割完毕。执行干警再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交谈,排除后续潜在矛盾纠纷。“执”民所急,“行”民所盼,发挥执行利剑作用,化解涉农土地纠纷,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新兴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柯丽莹
三审:李秋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