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遏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按照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铁拳治违、铁肩除患”百日行动部署,2024年11月19日,乐山公安交警在全市统一组织“两客一货一危一面”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
全市集中整治
2024年11月19日00:00至12:00,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两客一货一危一面”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118起。
其中,货车超载32起、超速31起、改型3起、疲劳驾驶2起,载客汽车超员4起,载货汽车违法载人3起。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行车
案例一:超员
2024年10月19日早,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新永路设置检查点,开展“两客一货一危一面”等重点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07时40分许。当民警检查至一辆车牌号为川LJ***1的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车准载9人,实载11人,超员2人,属于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周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二:超载
2024年11月19日10时,汪某驾驶川LD***7号重型自卸货车行经九沙路0公里100米处时,因涉嫌超载,被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九里中队查获。
经过磅称重,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47.5吨,超载11.5吨,超载率达31.94%。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汪某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汪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三:违法载人
2024年11月19日12时10分许,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舟坝中队民警巡逻至沐舟路28公里100米处时,发现渝A1***7号轻型普通货车的货厢内坐着4名工人,十分危险。执勤交警立即喊话,责令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6人,其中,该车货厢内坐了4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何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驾驶证记3分。
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管控,强化秩序整治,加强违法曝光,抓实警示提醒,采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临检设点整治、巡逻流动管控、缉查布控拦截”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攻坚化解各类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整治重点车辆
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
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
及面包车
整治重点违法
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酒醉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
分心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公安交警着力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登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要求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做到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公安交警深入“两客一货一危一面”道路运输企业、客运中心站、游客中心等重点场所,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通过监控平台抽查所属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并督促整改,叮嘱企业负责人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两客一货一危一面”等
重点企业及管理人员
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防范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
重点车辆驾驶人
也要时刻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确保平安出行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