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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时间驾车的驾驶人

当你行车四小时以上

应停车保证充足的休息

在确保精力体力充沛后

继续上路

如果想“撑撑”勉强行车

极其容易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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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硬撑,酿事故!

11月4日14时25分许,在来宾市G7212柳北高速56公里400米处,发生一起大货车撞护栏的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护栏受损。接到报警后,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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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粤B号牌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半边车身停在快车道上,另一半车身则压在中央护栏上,车头左侧受损严重,车下及后方道路护栏被撞得变了形,刹车痕迹长达七八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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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急赶路,赶到“快睡着”!这下损失可大了……

驾驶人张某称,其早上8时许驾车从广州出发前往柳州,11时许在藤县服务区休息了20分钟后继续出发,当行驶至事故路段时,由于犯困,眼睛眯了一下就导致车辆偏离车道,碰撞上施工路段的防撞沙桶。其猛然清醒后紧握方向盘,踩刹车制动,在撞上中央道路护栏后才停下来。所幸张某规范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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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张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表示其虽然做到了每驾驶四小时就休息二十分钟以上,但身体上困意并没有消除,勉强开车安全隐患只会加大,应根据当前身体情况增加休息频次及时间,不能勉强驾驶。

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因过度疲劳仍驾驶机动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由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02

赶路不休息?是拿生命安全在赌!

11月13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接到系统预警:一辆宁A号牌的大货车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嫌疑。民警核查该车行驶轨迹,确认其违法事实后,依法将车辆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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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驾驶人张某指出疲劳驾驶存在的风险隐患。张某解释道:“我这单货比较急,为了赶时间,一路上我都不敢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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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责令其按规定休息后再继续驾车上路。

过度疲劳状态下

仍坚持驾车

真的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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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

疲劳状态下,驾驶人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迟缓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现象,人的注意力、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都会随之下降,容易导致操作不及时、不准确。当疲劳程度严重时,驾驶人甚至可能短暂睡着,完全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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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 计跑运输

我们要算经济的小账

更要算安全的大账

驾驶人行车前

切记保证充足睡眠

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

一定要到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杜绝风险隐患

遵规守法出行

平安到达才是目的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