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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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传说九州时为荆扬之域,春秋战国时有“吴头楚尾,粤腹闽庭”之说,秦汉一统天下,始有明确而独立的政区建置,唐代因其建置名江南西道,遂简称为“江西”而沿袭至今。今天的江西,地处北纬24°29'14''至30°04'40'',东径113°34'36''至118°28'58''之间,国土面积166947平方公里,现有6个省辖市,5个地区,73个县,11个县级市,15个县级区。
从远古时起,我们的祖先就生息繁衍在江西的土地上。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星罗棋布,夏商周时期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方面,处于当时中国的前列。西周以后,由于人口急剧膨胀,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江以南地区的温湿气候、树木茂密的地理环境和以粘土为主的土壤结构,都不如中原地区那样适应早期农业的大规模发展,所以中原地区社会经济得到飞速发展,江南地区则进入到一个长期的低谷发展阶段,江西自西周以来直至秦汉时期,正是处于这一低谷的曲折缓慢的发展过程中。但是江西地区的历史演进及其与中原地区的血肉联系并没有中断。历史文献里明确记载着这一时期江西地区的归属及其发展情况。在《禹贡》九州里,江西鄱阳湖以西大部分地区属于荆州,鄱阳湖以东则属于扬州。而据《竹书纪年》、《战国策·魏策》、《左传》及其“杜注”、《史记·越世家》等的记载,西周时,至少是今江西北部地区为土著越人的活动区域,到春秋时,江西的东部地区属于吴国,西部地区属于楚国,其明确的分界地域难以考证;战国时,吴国败于越国,越国占有江西的东部地区,后越国又败于楚国,楚国遂掩有江西之全境,直至秦始皇统一全国。这种情况说明,从西周到秦始皇统一全国,江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既未有一个独立的政权,而地域的归属又是围绕着强者为王这一轴心而发展变化的。另一方面,由于列国争雄,并没有实现明确而统一的行政区划制度,其地域的具体归属也就只能是模糊的和粗线条的。
江西地区的行政区划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左传》所记春秋时昊公子庆忌所居的艾邑是江西地区出现的最早的县级政区之一。但行政区划作为一种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则是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江西作为统一的秦王朝的组成部分而出现的。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用武力统一了中原地区,然后继续南征北伐,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疆域广大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在这个统一的封建王朝里,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统一的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全国先后建立起47个直辖于中央政府的郡。当时,江西地区没有独立的郡置,除今天上饶地区的一部分归属于会稽郡外,其余都隶属于郡治设于寿春(今安徽寿县)、地跨长江南北的九江郡。作为二级地方政区的县,据清朝《嘉庆重修一统志》、民国时期吴宗慈编绘的《江西省古今政治地理沿革图》(江西省文献委员会1947年7月印行)、今人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等文献的记载以及江西地区考古的最新进展和江西地方史研究的最新成果,秦代江西共有10县,即艾县、鄱阳县、彭泽县、余汗县(或称余干县)、庐陵县、安平县、新淦县、宜春县、赣县和南野县。
自先秦到秦朝,江西地区没有地方一级行政区划。江西境内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始设于西汉。汉高祖刘邦在秦末农民战争中力克群雄,建立西汉以后,在行政区划制度方面继承了秦朝的郡县两级制。尽管西汉立国之初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汉武帝时期又开始设立十三州刺史部,但终西汉之世,前者不断遭到削弱,最后形同虚设后者则一直是一种监察制度,并未形成为地方政区。因此,就行政区划制度来说,汉代实行的是郡、县两级制。西汉江西地区的地方一级政区只有一个设置于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的豫章郡。豫章郡的辖境,除今天的玉山、铅山·二县属会稽郡,婆源县属丹阳郡,安福县(时称安成县)的一部分属长沙国外,几与今天的江西省境相当。郡治灌婴城(后改称豫章城)。郡辖18县,除秦朝的10县外,还增设了南昌县(为郡治属地)、柴桑县、历陵县、海昏县、阳县、南城县、建成县、于都县等8县。
刘秀建立东汉以后,继承西汉制度,在东汉灵帝中平年间(公元184一189年)以前,江西地区的郡县设置同西汉几无差别,全省境内也只有一个豫章郡,但县置则多了三个,即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析庐陵县置石阳县、析南城县置临汝县;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析海昏县置建昌县。此外,安平县改称平都侯国。江西历史上置县有明确的年代记载始于东汉永元八年,此后各朝各代县置的设立与变化情况都有明确的文献记载。
由于在西汉和东汉——东汉献帝兴平年间(公元194-195年)以前的400多年间,江西地区只有一个豫章郡,所以,自豫章郡设置以来,豫章一词便一直是古代江西的通称又因为今天的南昌市,自两汉至唐代废郡设州止,一直为豫章郡的郡治,除西汉时曾称为灌婴城(有时简称为灌城)之外,一直称为豫章城,所以豫章一词又一直是今天南昌市的代名词。
江西境内只有一郡的局面到东汉末年才打破。东汉末年,由于政治腐败、农民起义、军阀割据势力逐渐形成等原因,东汉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一些重要地区的州刺史改为州牧,选择有名望的官僚充任,总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遂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郡退而为其次。从此,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从秦汉时期的郡县两级制过渡到从东汉末年开始的州郡县三级制。其时江西地区隶属于扬州。同时,以江西地域之广大,仅设一个地方二级政区是不相称也不利于统辖管理的,因此,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公元196年),孙策分豫章郡为豫章、庐陵二郡,划庐陵县、赣县、于都县、南野县、平都侯国、石阳县等归庐陵郡管辖。治所石阳县(今吉水县东北)。辖境相当今永新、峡江、乐安诸县一线及以南的江西南部地区。献帝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在长江下游建立了牢固的割据统治的孙权,又割豫章郡的东北地区设置了鄱阳郡,划彭泽县、阳县、都阳县、余汗(余干)县、历陵县等归都阳郡管辖,治所都阳县(今波阳县治)。辖境相当于今江西都阳湖东岸、进贤县以东及信江、乐安江流域(今婺源县除外)这样,到东汉末年,今江西地区就有了豫章郡、庐陵郡、都阳郡等三个二级地方政区了。与此同时,作为地方三级政区的县置也得到较大发展。其中,豫章郡在原10县基础上发展到16县,即艾县、海昏县、柴桑县、南昌县、新淦县、宜春县、南城县、建成县、建昌县、临汝县、汉平县、上蔡县、富城县、西安县、新吴县、永修县;庐陵郡在置郡时6县的基础上增加了6县,即庐陵县、安平县(原称平都侯国)、南野县、于都县、赣县、石阳县、高昌县、阳城县、安南县、新兴县、永新县、西昌县;鄱阳郡也在原5县的基础上发展到了10县,即鄱阳县、彭泽县、余汗(余干)县、历陵县、阳县、上饶县、建平县、葛阳县、乐安县、广昌县等这样,到东汉末年,除今婆源县属于安徽省的丹阳郡,今玉山县属于浙江省的东阳郡外,江西省境内共有县置38所。
三国吴、东晋及南朝的宋、齐、梁、陈六朝时期,由于在整个国家分裂,多重政权对峙并存的大趋势下,这些朝代定都于江南地区,江西地区处于政治中心的边缘地带,山水相依,存亡与共,地理位置重要,统治阶级也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江西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这一长达300多年的时间里,江西地区本身也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战争的创伤较少,生产得到缓慢的发展,政区设置呈长足增长之势。三国吴时期,江西省境地属于扬州,境内由东汉末年的3郡增至6郡,即吴大帝嘉禾五年(公元236年)析庐陵郡东南部置庐陵南部都尉,划东汉末年的赣县、于都县、安南县和南野县等归其管辖;会稽王太平二年(公元257年)析豫章郡东部置临川郡,划东汉末年的临汝县,南城县归其管辖;末帝宝鼎二年(公元267年)析豫章郡西南部和庐陵郡西北部置安成郡,划东汉末年的宜春县、永新县、安平县等归其管辖。与此同时,作为地方三级政区的县置也由东汉末年的38县增加到58县,其中,豫章郡领16县:即东汉末年的艾县、汉平县、新淦县、南昌县、富城县、新吴县、海昏县、永修县、柴桑县、西安县、上蔡县、建成县、建昌县,加上新建的阳乐县、吴平县、宜丰县等;庐陵郡9县:即东汉末年的庐陵县、西昌县、新兴县、高昌县、阳城县、石阳县、加上新建的东昌县、吉阳县、巴邱县等;鄱阳郡10县:即东汉末年的鄱阳县、彭泽县、余汗(余干)县、历陵县、阳县、广昌县、葛阳县、上饶县、建平县、乐安县等;临川郡10县:即置郡时从豫章郡划归的临汝县、南城县,加上新建的西平县、新建县、西城县、宜黄县、安浦县、南丰县、东兴县、永城县等;安成郡6县:即置郡时从豫章郡划归的宜春县和从庐陵郡划归的安平县、永新县,加上新建的萍乡县、新渝县、安成县等;庐陵南部都尉7县:即置郡时从庐陵郡划归的赣县、于都县、南野县、安南县,加上新建的平阳县、揭阳县、阳都县等。三国吴时期,今江西省境内的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不在江西的范围内,它们分别隶属于今安徽省境内的新都郡、今浙江省境内的东阳郡以及今福建省境内的建安郡;豫章郡的柴桑县也一度划归今湖北省境内的武昌郡。
西晋初年,江西地区仍隶属于扬州。西晋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割扬州之豫章郡、鄱阳郡、庐陵郡、临川郡、安成郡、南康郡(即三国吴时期的庐陵南部都尉)、建安郡、晋安郡以及荆州之武昌郡、桂阳郡等10郡置江州。州治先设于豫章(今江西南昌市),后迁于柴桑(今江西九江市),江西省全境遂隶属于江州。从西晋到东晋,江西地区的行政区划同三国吴时期的行政区划相当,只增设了一郡和一县。一郡即惠帝永兴元年(公元304年)析庐江郡、武昌郡、豫章郡、鄱阳郡等四郡的各一部分而设置的寻阳郡,其中,豫章郡划柴桑县、鄱阳郡划历陵县归其管辖。治所寻阳(今湖北广济县东北),辖境相当今江西九江市以西,湖北广济县以东的长江两岸地区,从其辖区的范围来看,寻阳郡初置时便主要在今江西省境之内;一县即武帝太康(公元280一289年)初年析安成郡永新县而置的广兴县。此外,还从今湖北省境内将寻阳县迁入江西省境内。西晋武帝时,特别是武帝太康年间,江西地区的一些郡县名称曾经更改,其中影响深远的有.改庐陵南部都尉为南康郡改富城县为丰城县、安南县为南康县、阳都县为宁都县等等。从太康年间到东晋初年,还增设过一些县,如钟陵县、晋兴县、兴安县和上甲县等等,但这些县都是随置随废的,未产生任何影响。西晋怀帝永嘉年间(公元326一312年),划都阳郡彭泽县归寻阳郡管辖,东晋成帝咸和年间(公元326一334年)将寻阳郡的治所寻阳从今湖非广济县东北迁至今江西九江市西。从此,无论是从郡辖范围还是治所所在地来看,寻阳郡都是在今江西版图的范围内了。孝武帝太元年间(公元376一395年)将豫章郡宜丰县并入望蔡县(原上蔡县)。总之,就江西地区来说,尽管西晋和东晋时期的郡县名称及建置有一定的变化,但郡县的数量却是不变的,始终保持着7郡59县的基数。两晋时期,今江西省境内的婺源县、玉山县和铅山县仍分别属于今安徽省境内的新安郡、浙江省境内的东阳郡和福建省境内的建安郡。
南朝宋、齐两代,江西地区的行政区划设置保持了西晋和东晋时期的格局,郡的数量仍然是7个,名称也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在宋武帝永初元年(公元420年)至齐武帝永明(公元483一493年)初年之间南康郡曾改名为南康国;县的数量则减少到56个,即刘宋初年废寻阳郡历陵县(并入何县不详),文帝元嘉年间(公元424一453年)将豫章郡海昏县并入建昌县,鄱阳郡广晋县(即原广昌县、西晋改称广晋县)并入鄱阳县、阳县并入彭泽县;孝武帝大明年间(公元457一464年)析南康国宁都县置虔化县。
梁朝前期,江西省境内的政区继承宋、齐制度而没有大的变化;梁朝后期,江西省境内的政区才有了较大的发展,首先是地方一级政区由一个江州发展成为4个州,即梁元帝承圣年间(公元552-554年)于鄱阳郡置吴州,辖境与鄱阳郡相同;梁敬帝太平年间(公元556一557年)分江州为二:一为江州,辖豫章郡、庐陵郡、南康郡等三郡,治豫章;一为西江州,辖寻阳郡、太原郡等二郡,治寻阳;同时又于豫宁郡置高州,辖巴山郡、临川郡、安成郡、豫宁郡等四郡。其间还曾改豫章郡为豫州(寻改南江州),临川都为宁州,但这些州都是随改随废的,未产生任何影响。其次是地方二级政区的郡亦由宋、齐时期的7个增至9个,即梁武帝大同年间(公元535一545年)析豫章郡、庐陵郡和临川郡的各一部分置巴山郡,划庐陵郡的阳丰县、临川郡的新建县、巴山县、西宁县,豫章郡的丰城县、广丰县、新安县等归其管辖;梁末析豫章郡置豫宁郡,划豫章郡的豫宁县、艾县屯建昌县、新吴县、永修县等归其管辖。此外,梁初还于彭泽县置侨太原郡,彭泽县即为侨太原郡的领地,另划寻阳郡的柴桑县归其管辖,还兼领天水县、晋阳县与和城县。这样,梁朝时期江西地区便发展到了9郡,即豫章郡、临川郡、寻阳郡、庐陵郡、安城郡、南康郡、巴山郡、豫宁郡以及侨太原郡等(鄱阳郡因改置为吴州,不在郡置之列)。其三是地方三级政区的县置也由宋、齐时期的56个增加到68个。这些新设置的县是:巴山县、定川县、广丰县、新安县、安远县、汝南县、宜丰县、钟陵县、上甲县、天水县、晋阳县、和城县,等等。
陈朝建立以后,西江州和江州又合二为一,仍称为江州,同时废高州入江州。这样,江西省境内便只有江州和吴州二个地方一级行政区划了。郡置依然为9个。县置则由梁朝的68个减至66个,即将巴山郡的新安县并入广丰县、废南康郡的于都县(并入何县不详)和侨太原郡的天水县;同时析吴州的余干县置安仁县,仍属吴州管辖。整个南朝时期,今江西省境内的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仍分别隶属于今安徽省境内的新安郡、浙江省境内的东阳郡(陈改名金华郡)和福建省境内的建安郡。
如上所述,江西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自东汉末年到南北朝时期是处于一个发展的高峰期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这当然不能排除三国以来,南北分裂,江西地区处于南方政权中心的边缘地区,受到统治阶级的关注与重视,环境安定,经济或多或少得到了发展的原因;其次,正因为三国以来南北分裂,北方不断遭到战争与动乱的骚扰,世家大族不断迁往南方的安宁之地,江西地区也是理想的定居地之一。这些南迁的世家大族,既是南方政权的拥护者,又是南方政权依靠的对象。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南方政权便增设郡县,扩充官位,以安插这些世家大族及其成员Κ第三,因为南北分裂,而北方又历来为各朝各代的政治中心,郡县的设置自然比南方多,而建立于南方的政权为了在政治上与北方政权杭衡,便不惜大力增设郡县,何况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本身就滥设州郡,南方势必会起而效尤。此外,南方还有北方世家大族南迁而造成的特殊的侨州郡县问题。这些都是三国吴、东晋和南朝时期江西地区政区大增的原因。显而易见,这种政区的大增是与行政区划及其制度发展的规律不相适应的。因此,隋朝统一并建立了稳固的统治以后,便立即对行政区划制度进行了改革。
隋朝建立以后,隋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州郡县滥设,数量大增的情况,于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这样,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制度便又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三级制变成了两级制。隋场帝继位以后,又于场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令改州为郡,以郡统县,使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与秦朝相类似。隋朝时期,江西地区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变化,许多建立在经济基础薄弱基础上的郡县,在分裂割据局面结束以后,已没有再存在下去的条件与必要了,必须裁减。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大业五年(公元609年)今江西省境内共有7郡24县。其具体废置情况是:(1)废除原寻阳郡和侨太原郡,在此基础上另置九江郡(文帝时称江州),废除原属寻阳郡和侨太原郡的柴桑县、晋阳县、和城县、汝南县和上甲县,只保留彭泽县和寻阳县归九江郡管辖;(2)废除吴州,恢复都阳郡(文帝时称饶州)名称。废除原属吴州的上饶县、建平县、银城县、安仁县,只保留鄱阳县、余干县和葛阳县归鄱阳郡管辖。葛阳县后改名为弋阳县;(3)废原豫宁郡人豫章郡(文帝时称洪州)。废除原属豫章郡的钟陵县、建城县、望蔡县、宜丰县、昊平县、康乐县,将新淦县划归庐陵郡管辖,只保留了原属豫宁郡的建昌县和豫章郡的南昌县与建城县,同时将原巴山郡的丰城县划归豫章郡管辖;(4)废原巴山郡入临川郡(文帝时称抚州)。废除原属巴山郡的兴平县、新建县、巴山县、西宁县、广丰县和原属临川郡的西丰县、定川县、宜黄县、南丰县、安浦县、东兴县和永城县,只保留了临汝县、南城县,并在原巴山郡基础上设置崇仁县,又将原福建省境内的邵武县划归临川郡管辖。临汝县后改名为临川县;(5)改安成郡的名称为宜春郡(文帝时称袁州)。废除原安成郡的永新县、安平县、广兴县,将安复县划归庐陵郡管辖,只保留了宜阳县、新渝县和萍乡县归宜春郡管辖。宜阳县后复名宜春县,新渝县改名新喻县;(6)庐陵郡(文帝时称吉州)名称不变。废除原庐陵郡的遂兴县、石阳县、吉阳县、巴邱县、东昌县,只保留了庐陵县、西昌县,同时将原安成郡的安复县和豫章郡的新淦县划归庐陵郡管辖。西昌县后改称泰和县;(7)南康郡(文帝时称虔州)名称亦不变。废除原南康郡的南野县、平固县、陂阳县、安远县、宁都县,只保留了赣县、虔化县、南康县,并恢复梁以前的于都县归南康郡管辖。隋朝时期,今江西境内的婺源县和玉山县仍然分别属于今安徽省境内的新安郡和今浙江省境内的东阳郡。
隋朝的郡县设置与自然区划和经济基础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因此一经确立便显示出了充分的稳定性与生命力。唐朝建立以后,继续推行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只是在州郡名称的选择上出现过反复,但至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再一次改郡为州以后,州的称呼便稳定下来了,并且一直沿袭到清朝封建社会的结束。唐朝是一个国运昌盛的朝代。唐朝建立后不久,夭下即显现出安定繁荣的趋势。为了发展这一形势和加强中央对地方更有效的管理,唐政府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根据自然的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十道。今江西省境属于江南道。道的出现是我国疆域史上的一个创举,它最初是一种地理区域的名称,后发展成为监察区划。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户口的增加,十道已明显地不敷应用了,如江南道便地广人多,经济和文化日趋发达,以一道辖之显然是不够的,于是唐玄宗便将原十道扩充为十五道。江南道被再划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今夭的江西为江南西道的主干。江西一名亦因江南西道简称而来,尔后便一直作为江西地方一级政区的名称而沿袭至今。道制由十道增至十五道后,每道置采访处置使,并定为常制,都有了固定治所,从此,道成了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但是,“州仍是与中央直接相连的行政机构”。
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唐朝今江西地区共有8州37县,辖区范围同今天的江西省境基本一致,只有今婺源县仍隶属于江南东道今安徽省境内的歙州。8州中有7州的名称沿袭的是隋文帝时的旧名,即洪州、饶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和抚州。此外,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因饶州川原蔓远,关防衿带,宜置州防之由,割衢州之常山县、玉山县,饶州之弋阳县,建州及抚州各一部分而增置了信州。玉山县因信州的设置而开始纳入今江西省的版图,至今不变。37县的隶属关系是:洪州领7县,即除隋朝的南昌县、丰城县、建城县(唐改称高安县)、建昌县外,另新增置了新昊县、武宁县和分宁县;饶州领4县,即除隋朝的都阳县、余干县(弋阳县划归新置的信州)外,另增置了乐平县和浮梁县;虔州领7县,即除隋朝的赣县、虔化县、南康县、于都县外,另增置了信丰县、大庚县和安远县;抚州领4县,即除隋朝的临川县、南城县、崇仁县(邵武县重新划归今福建省境内的建州)外,另增置了南丰县;吉州领5县,即除隋朝的庐陵县、泰和县(唐改名太和县)、安复县(唐改名为安福县)、新淦县外,另增置了永新县;江州领3县,即除隋朝的寻阳县、彭泽县外,另新增置了都昌县;袁州领3县,即隋朝时期的宜春县、新喻县和萍乡县;信州领4县,即将原饶州的弋阳县和今浙江省境内衢州的玉山县划归其管辖,另新置了上饶县和贵溪县。唐朝新增置的县实际上都是隋以前旧县的重新恢复。
唐朝时期不仅州县的设置比隋朝多,而且户口也比隋朝大为增加,据两代正史地理志的记载,隋朝江西仅有户数85638户(口数缺载),而唐朝则增至248551户,比隋朝净增了162913户,口数更达1636257之巨,这里面还不包括信州的户口数,因为信州设置于唐肃宗乾元元年,而上述户口数则是唐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一755年)的户口数。显然,唐朝江西地区州县设置的增加和人口的繁衍,是在整个唐朝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的背景下,江西地区得到比较广泛的开发,社会经济得到初步繁荣的结果,这厂结果到了唐末五代时,因为黄河流域再一次陷入兵灾,战火不停,而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五代时期,今江西境内共有洪州、饶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抚州、信州、筠州及建武军等10个地方二级政区。其中,筠州建于南唐保大十年(公元952年),以高安为州治,下辖高安县、上高县、万载县和清江县·建武军建于南唐开宝二年(公元969年),以抚州南城县置。建武军不同于一般的藩镇军镇,它的政区性质比军事性质要显明和突出得多,因此,《十国春秋·地理志》把它与其他9州并列,视其为州级政区。10个州级政区所辖县治,在唐代37县的基础上,又先后增建了万载县、德安县、靖安县、清江县、瑞昌县、铅山县、德兴县、湖口县、吉水县、上高县、上犹县、瑞金县、龙南县、石城县、龙泉县、宜黄县等16县。总之,到五代末期,今江西省境内又有了50余县,再次出现了州县大发展的局面。但这时候的州县大发展与东汉末年和三国两晋时期比较起来,是建立在地区得到开发,经济得到发展,人口空前增多的基础上的。因此,与其说这时州县大发展,倒毋宁说这种大发展实际上只是为宋元明清时期江西地区政区的大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坚实和广阔的道路而已。
作者:肖华忠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3期
选稿:耿 曈
编辑:王玉凤
校对:朱 琪
审订:汪依婷
责编:耿 曈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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