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吉林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优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课间时间的指导意见》,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实施15分钟课间时长。

《意见》明确,各学校可设置本学期为调整实验期,因地因校因时做好课间安排;同时,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引导,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与方法技能,让学生在课间快乐运动、平安活动;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禁教师提前上课、下课“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坚决杜绝课间禁止学生出教室等现象;要确保将课间时间真正还给学生,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中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来源∣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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