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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沙,沙沙……

秋风起了,叶子带着丝丝哀婉,飘啊飘,飘啊飘……眼睛深情地望着蓝天,是在回忆自己的历程吧,犹豫片刻之后,才依依不舍地从天空落下,融入泥土,最终回归了它的根,算是走完了它飘忽的一生。

树叶落了,树枝上光秃秃的,天空一览无余。巷子里没有一个人,村中间那个平日里闹哄哄的吃饭场也没个人影儿,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转悠其间,听不见狗的叫声,猪的叫声,鸡鸭的叫声,只有穿街而过的风,从东家到西家,再从西家到东家,窃窃私语似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扫一眼,院门紧锁,拨开门缝往里瞧,院子里静悄悄的,但里面的草却在疯长着,好久不见,都快有半人高了,屋檐下那几丛火红火红的月季花也在有劲没慢地开着,看那安静的姿态,莫不是忘记了时光,抑或是在等待着主人的归期?

深秋了,正是一年中最清寂的光阴。玉米收割完了,麦子也种上了,节令已进入下半时,此时在家闲着没事做的年轻人都出外谋生了。现在是经济社会,农民光靠土地那点收入不行。很多有门路的家庭,早就把土地流转给别人了,他们在外面买了房,孩子们也带出去上学了,平常很少回家。土地没有流转的几户,种庄稼也都是大机械收割,三下五除二的忙几天,还没顾上说几句话,就又匆匆地奔上打工的途路了。只有到了年终岁尾的时候,外出谋生的人才陆陆续续地回到家里,给祖先上上坟,走动走动,趁机相互照个面,唠唠家常,延续延续彼此之间的血脉亲情。

这个秋天就有点例外。离春节还远着呢,一大早就看见村东头的小桥边站着一群人。几个留守老人围在一起在嚷嚷着些啥,声音不大,听不清,莫非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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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阳光有点凉,有点清汤寡水的味道。阳光阴郁,染得人们的心情也是阴阴郁郁的。

能会有什么事呢?那个长长的问号,似一条钻进肚子里的蛔虫,在不时地啃噬着我的心。虽然我是飞出去的鸟儿,但终归我的巢还在村庄,听惯了村庄的语言,看惯了村庄的风景,总感觉我的浑身上下,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乡下人,吃饭也是,走路也是,就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离开了村庄,我就找不到飞翔的方向。因此,在外面游荡累了,时不时地,我常常会回到给我生命的村庄里歇歇,以期得到乡音的慰藉。虽然我已出外工作多年,但总感觉自己仍在村庄的周遭游离,根本就不曾走远。

正疑惑时,只见金钢叔的车子停在了人群的正中间。虽然叫他叔,其实论年纪我比他还要大几岁,老侄少叔,再加上彼此都是性情中人,因此说起话来也就多了几分默契。金钢叔和我一样,话头言语不多,但为人实在。他先把车停好,给大家散了一排子烟,就和我聊了起来。

原来,是他三叔走了。这的确是件大事,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大事无外乎有两件,除了出生,就是死亡。相比,死亡比出生更要紧一层。出生随便就行,找个隐秘的地方,弄块遮羞布一遮,该当状元还当状元;死亡就不行,要讲究时辰,场所,氛围,还要遍发讣告,昭告宾朋,总之要办得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好让逝者不留遗憾地离去。

这我知道。金钢叔的三叔,也是东方叔的父亲,按辈分我应该叫爷,年轻时在外奔波流浪,吃尽了苦头儿,后来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站住了脚,在一座煤城当了一名煤矿工人,安了家,还有了一双在人前说得起嘴的优秀儿女,待一切美满之后,在这个收获的季节,不留遗憾地去了。

金钢叔说,您宗茂爷在世时说了,每逢下雨,下雪,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满脑子就像过电影似的,想想这儿,想想那儿,但最多的还是想过去,想自己的家乡。老是说,吃来吃去,还是咱村东头那棵老柿树结的柿子最好吃,小时候,他和玩伴天天爬上去摸树猴,够烘柿,不知现在那棵柿树还有没有了?村后边那个小石桥听说早已修成大桥了,从前那儿有个大潭窝,潭窝里的水青枝绿叶的,能喝,河两岸的芦苇茂茂密密,乌烟瘴气的,我们小孩子们天天在那里洗澡,藏老摸,逮鱼,捉虾,拣野鸭蛋,冬天上大冻时,河里的鱼都冻硬了,我们就破冰夹雨,掏出来的火头橛子得有驴扎脖子粗。小石桥那边有几稞大柳树,不知还在不在了,我们一般大的孩子经常在那儿放牛,把柳条从柳枝上拧下来,做成柳笛,整天骑在牛背上就是呜呜地吹。在城市里这么多年,挤电梯也挤够了,等红绿灯也等够了,找厕所也找够了,吐口唾沫还得找个有垃圾箱的地方再吐,住对门多年了彼此还没说过一句话,不像农村,抬头能听到鸟语,出门能闻到花香,内急了庄稼窠里随便解决,想邻居了呼之即出,举步就到,聊会儿天,下盘棋,或者坐在当街井沿边的磨盘上怼几盅酒,惬意乐哉,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自己已经给孩子们交代过了,百年以后,哪儿也不去,就回老家,咱家荒片大,坡岸上,河沟旁,不拘哪个地方,只要是家乡的土地,都行。望着白云,枕着田野,还有乡村的风吹着,小河日夜不歇的歌唱着,吃饭饭香,睡觉觉甜,这比孩子们在城市里花几万块钱给他买块风水宝地要强得多。人这一辈子,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记住自己的根。金钢叔说,您宗茂爷一说到这儿,就想掉眼泪。看得出,您宗茂爷想回家的愿望是铁了心了。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就依了他吧。

“还是回老家好。俺三叔他老弟兄六个,平常各忙各的,很难聚到一起,临终了,让他们好好说说话,实现他们落叶归根的遗愿。我今天回来是先给邻里通融通融。至于其他,等您东方叔明天回来了再说。”说着,金钢叔又散了一排子烟。

一阵秋风扫过,树叶一波一波地坠落,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似是经过一个个驿站,最后又朝着根的方向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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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明天又能和东方叔叙叙旧了,心湖不免又起波澜。

起初,我和东方叔是最好的玩伴儿。上初中时,我俩是同级不同班,但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学校时,东方叔学习比我好,他尤其擅长文科,写的作文文采飞扬,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刊登在教室前面的学习园地里。

考高中时,也是我俩一同走进考场的。记得那年的中考作文题目是《给台湾青年的一封信》。因为是考场作文,容不得你去布局谋篇,加上我写作文又不特长,没有过多的起承转合,奇思妙笔,就是笼统的泛泛而写,现在回忆起来,大致的内容是:虽然我们被一湾海峡所隔,但我们的心是连着的,我们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花朵,希望我们两岸青年携起手来,为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富强而努力学习。当我问及东方叔是怎么写时,才知道他有个大伯,在国民党败逃时去了台湾,至今杳无音信。每逢过团圆节时或者月圆的夜晚,家人总会想起大伯,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东方叔说,跟着家人的长吁短叹,一旁小小年纪的他,总是望着天上的明月发呆,也总是在想,要是大伯还健在的话,大伯的后辈也应该是和我相仿的年纪了。将来有一天,如果祖国统一了,我请大伯领着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们回来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大伯,您应该知道,家乡有很多特产,家乡的红薯,柿子,石榴可甜可甜了;家乡的雪景也是一绝,一到冬天,纷纷扬扬的大雪一下就是一俩月,见天就是冰天雪地的,可漂亮可漂亮了,在那边,您可能好久没见过下大雪了。为了那一天的早日到来,自然而然的,这个重任就落在了我们青年人的肩上,那就让我们后辈的青年人为了那个美好的时刻早日到来发奋读书吧!明月寄相思,千里共婵娟。此时,我老是想,海峡那边大伯的一家人,想必也正望着圆圆的明月在思念着我们吧!可眼前我们能做到的,只能对着亮汪汪的明月,倾一杯水酒,遥寄大伯一家人在那边平平安安!

因为是写他的家人,自然是写得有血有肉,有感有情,通篇透着缠缠绵绵,如泣如诉的幽咽之气。再缘于东方叔文字功底扎实,略一润笔,肯定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我听了说,还是东方叔写的好,一定得高分。不出所料,东方叔以全县语文第一名的好成绩被一所重点高中录取,高考时,又顺风顺水地考上了全国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去到了省城的重要部门,后来还担任了要职。我却通过几番周折,才考了个普通学校,留在了家乡工作。从此,我们俩就像是两股岔道上跑的车,渐渐越离越远。代替他,金钢叔又成了我最好的玩伴儿。

后来,随着两岸政策逐渐缓和,在一个落木萧萧的秋里,他大伯终于回到了他久别三十余年的故土。依稀记得,那天,他大伯高兴得像个孩子,根本不像个年近七旬的老人,这里走走,那里瞧瞧,看见村庄上的一棵树,一根草,一块砖,一片瓦,眼里都是满满的激动。晚上,几个族侄给他在县城开了宾馆,他执意不去,非要住在村上。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想再看看村庄的月亮,再听听村庄的小河。看他说得痴迷的样子,好像他又依偎在母亲身边,倾听纺车的嗡嗡声。

没隔几年,东方叔的大伯又回来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这次是他儿子陪他一起回来的。临走时,是他大伯让儿子带了一包家乡的土一同回去的。他大伯说了,到那一天,就把这抔土撒在他的坟上,他在那边也能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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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咋吸烟,但金钢叔吸。他一直在不停地散烟。烟,的确是个好东西,它能活跃气氛,能把你藏在心底很久的话都掏出来。

从过去,现在,金钢叔一直聊到了将来。金钢叔说,人就是个怪物,年轻时总想着往外面跑,似乎跑得越远,越显得自己有出息,有能耐,但随着年龄的复加,又都想往回跑,似乎只有回到原点,心里才踏实,才有安全感。就像一棵树,那怕是一棵参天大树,那怕是它的枝叶茂盛得如小场面大,但它的眼睛总是向下。因为大树心里清楚,不管它的枝丫伸展何处,都不能忘记根的恩泽。没有根,就没有枝,没有叶,开花和结果更成了奢望。

刚下学时,为了生计,也是无牵无挂,金钢叔一翅子跑到了新疆。可到了新疆,感觉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轻松,到了晚上,仰望天空的星斗,不看东,不看西,总爱看家乡上空的那一颗,打开电视也是,转换来转换去,往往还是锁定家乡的频道,听听豫剧,重温重温家乡的旧梦,尤其到了麦收和秋收季节,总要写一封长信,问问远在家乡的父母,庄稼收完没有,收成啥样,咱家一到忙天就肯下雨,今年老天又打搅了没有。总之,想家时,读封家书成了那时排遣愁绪的最佳途径。却原来,这才明白,走得再远,自己的心仍被家乡的草木牢牢地栓住。由于思乡心切,等自己挣到钱后,拦也拦不住,又一翅子从新疆回到了内地发展。回到内地这些年,按说,发展得不错。岂止是不错?那叫一个“牛”。生意顺遂,事业鸿达,在县城开了家鞋城。父母在自己的悉心服侍下走完了生命的终点,儿子大学毕业后也按照他们想要的方式留在了省城。为人子,为人父,都已功德圆满。可就是在这平静之中,又生出新的不平静,而且,这种不平静还在与日俱增着。问他想什么。想家。仅仅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特别过年时,抑制不住地,总会想起小时候拾煤渣时的情景,想起拾麻绳头换江米糕时的情景,想起一群小孩子围着一台电视机看春晚时的情景。想归想,但家已经安在城里了。怎么办,就让思念一直缠磨下去?不。金钢叔说了,就趁过年时,作个补偿吧。再忙,也要回家给父母上上坟,再没时间,也要挤时间回家给老少爷们拜拜年。以此,来淡化想家之苦,抚慰思乡之痛。

不仅是凡人,不凡人也是。歌星于文华在外辗转了一生,老了,哪都不惦,就回老家农村,重新过起她田园牧歌的生活。诗人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有: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不可谓不是写的一种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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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阳光像个暮年的老人,缓缓地从天穹走下,轻轻地抚摸着大地上的儿子:山川,河流,草木,虫鱼,金钢叔,还有我。

金钢叔递过来一支烟给我:“抽吧,先凑合着。明天您东方叔回来,有好吸的。”盛情难却,就接了一支。看看太阳还早,又聊了起来。七折八拐的,就扯起了我。

我马上就要退休了,干了一辈子的革命工作,也该休息了。家属去年又走了,撇下我,两个孩子怕我孤单,想让我去他们那里一起生活。我很犹豫,没说去,也没说不去。你看看,我在农村散漫惯了,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料理家务,甚至连职能手机都玩不了,成天被家里的人宠着,黑睡大明起的,什么都懒得操心,在农村混日子,还马马虎虎,现在一猛让我到大城市里去,出门是电梯,地铁,立交桥,红绿灯,斑马线,于我,哪一样都是不大不小的挑战。但话又说回来,若是孩子那边真的需要,我还是得去,去帮忙带带孙子,接送接送孙子上个学放个学,这是责任,是义务,义不容辞。等孙子能自理了,能自己跑着上学放学了,不需要我了,让我选择,我还是愿意选择回家度日。

回家,还有个义务,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也得有人照料。父亲去世以后,母亲一直跟我过日。我是个半农半工的人,有时在家,有时在单位上班,女儿,儿子大学毕业后都去了外地,自从去年孩子他妈走了以后,家里又冷清了几分。我不想看老母亲晚景凄惨,我想给老母亲一个快乐的晚年。

母亲的乡土情结很浓,平时很少出门。两个妹妹就住在附近的村子,除了那里一年一度有庙会请她看戏,她才舍得离开家门一步,每每都是上午去,下午回,从没住过,天天守住她的鸡,鸭,鹅,和她的一亩三分地。我家后园有几间老屋,有好几次我想把它拆掉,每一次母亲都是阻拦再三,说:“拆了,屋梁上那一家燕子,就找不着家门了。”至今,每年春天,那家燕子都会回来探看母亲,陪母亲唠唠嗑,说说话。

母亲对乡土的眷恋还在于,那里埋葬有我的父亲,我的爷爷,奶奶,我的妻子,和她最亲最爱的人。每到他们的祭日,母亲总要唠叨不停,让我别忘了给他们送点纸钱。我知道,她这是在提醒我,等她去了以后,让我也一定不要忘记她,就像我不忘记父亲他们一样。母亲是一棵树,她的根已经深深地扎进她眷恋的泥土里。

我家有十几亩地,一直种到现在。儿女们说了,他们都不在家,我也慢慢老了,让我不要种了,就留转给别人吧。可我每次与母亲提起,母亲的眼睛里总是蓄满着留恋和不舍。我懂。那就少种几亩吧,不能断了母亲和泥土的联系。

妻子走后,经别人介绍,我又续了弦,找了个伴儿,是城里人。有一天,我对伴儿说:“我们在城里住够了,也陪我到乡下住几天吧。那里有我的家,我的乡亲,我耕耘过的土地,我侍弄过的花草,我热爱的蓝天,白云,我迷恋的村庄,小河,最主要的,那里还安眠有我的亲人。迟早有一天,我是要和他们团聚的。我喜欢写作。我的文字里,流淌着他们的血脉,他们是我文字的魂儿。让我割舍了他们,我的心泉会干涸的,我的文思会枯竭的,那样,我会很痛苦的。”伴儿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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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扯起了我的文学。

金钢叔问我,还写诗吗?不写了,已经错过了写诗的年龄,没激情了,只写散文。我望着侃侃西坠的夕阳,淡淡地说。

金钢叔笑笑:“别人写文章是用笔,你写文章是用心。读你的散文,轻松,自然,真实,温暖,妥帖,就像和邻家兄弟拉家常。记得,你那篇《奔跑的村庄》就很好。您东方叔也看了,说,你把您宗茂爷,青爷,冬叔,午叔,还有我们几个玩伴儿的弯弯曲曲,都写进去了。”听了,我也笑笑。

看看天色已晚,大家都各自散了。金钢叔也调转了车头。一切等明天再议。晚风凉凉,吹乱了我的鬓发,也吹皱了我一池秋水。我站在风里,突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写的一首打油诗:《游子是一棵树》。印象开头几句是:

我不是盛在碗里的水

泼出去就不能收起

我不是枝头上的柿子

成熟了就会落下

我是拐子河岸的树一棵

是家乡的风和雨雕刻了我黝黑的脊背

不管我的臂膀伸展何处

我的根永远属于拐子河的根

瑟瑟,瑟瑟……又一片黄叶落下,幽幽地,幽幽地,画出一道曲线,最后回归泥土,亲吻着它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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