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法官,太感谢您了,被告已经将28.8万元赔偿款付至法院,这段时间给您添麻烦了,我想着必须要当面答谢您,特地送来锦旗表达心意”。近日,阳新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向该案承办法官许云飞送上锦旗。
2023年10月底,黄某骑行(载柯某)电动车与向某驾驶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与柯某(黄某妻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黄某负事故主责,向某负事故次责。柯某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出院两个月后,柯某于2024年2月在家中死亡,但未进行尸检。因保险公司认为柯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而拒赔,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等4人将向某及为案涉轿车承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起诉至阳新法院。
阳新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首先在诉前阶段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柯某系出院数月后死亡后且未做尸检,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与柯某的死亡结果无关,导致该案诉前调解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原则,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与保险公司先行联系,针对争议焦点逐一分析和解答,引导保险公司理性对待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打消保险公司的疑虑,着重解释为何“案涉交通事故必然加速柯某的死亡”,从而使得保险公司认同交通事故对柯某的死亡存在一定参与度的判断,并进一步认同参与度可以酌定为70%的判断。同时,承办法官还就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进行分类仔细核算,确定了最终赔偿金额。
2024年9月,阳新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黄某等4人保险金28.8万元。保险公司收到判决后,高度认可判决金额,并积极履行了付款义务。目前,黄某等4人正在阳新法院领取上述保险金,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我获得的第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我的鼓励和认可,我会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的初心,继续奋斗,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如我在诉”不是口号,而是责任与信念,审判工作既要“案结”,更要“事了”与“人和”。阳新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