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又双叒叕的狗咬人了,这次被伤害的是一个1岁的女童:
11月16日,四川巴中。网友爆料称,一女童被狗咬破左脸,事发时狗没拴绳,在咬人之后离开,物业正在寻找狗主人。该网友介绍,事情发生在11月15日,一条没有拴绳的黄色小狗,在小区一游乐设施处将女童脸部咬伤,小女孩的脸部受伤很严重。随后孩子被送到医院缝针和打狂犬疫苗,但脸部已经破相。
狗咬女童的话题在网上的热度几乎没有,关注者寥寥。和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的通报的热度比起来那是天壤之别。
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通报,近期,协会陆续收到广州地区多起宠物狗疑似中毒的报告,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协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初步统计,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因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受影响地区包括广州市多个区,除花都区和从化区以外,其他各区都有相关病例,其中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数量较多。
宠物行业协会,这是什么东东?你们叫什么啊?有什么资格叫?
我就纳闷了,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遛狗需要牵狗绳,外加佩戴口嚼或者口罩,如此操作话狗怎么可能吃到外面的不明“食品”而被毒死?所以啊,我只能说这几十条毒死的狗的问题在于它们的主人,是狗主害死了自己的狗。狗主不依法遛狗,这结果就是一个活该。40条狗命应该向狗主人要。
像这类在幼儿园附近公园对狗特别投喂的做法本质上是为了孩子,而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从这个角度说,对狗特别投喂的人都是国家的有功之臣,没有他们大义凛然的努力,或许幼儿园的孩子就如同上面的女童一样遭飞来横祸了。
从长期的狗患实际情况看,狗患本质上是人的问题,当人变成狗奴后,就面目狰狞了。人打狗,魍魉魑魅饕餮貔貅统统出来为狗说话,人肉打狗的人,为狗披麻戴孝,甚至还处理打狗的人;狗咬伤人了,找到担责的狗主人都是难题。人比狗,气死人。
巴中的1岁女童15日被狗咬,至今还没找到狗主人,没找到狗主人,意味着女童的救治费用就很难得到解决。孩子被狗咬了,脸破相了,还得自己承担医药费,这种悲惨怎么说,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这些年来,各路动保和宠物协会有一个站出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的吗?没有,全中国没有一个。
所以我是一直呼吁,对不牵绳狗要采取格杀勿论的政策。不牵绳狗是伤害孩子生命健康的移动危险源,必须彻底消灭之。按理来说,狗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出现不牵绳狗现象,最应该做的是消灭狗主人,可惜这一惩罚措施是很难通过的,只能退其次而求之——打狗宰狗。
当一个个不牵绳狗咬人后,狗主人如同空气一样蒸发,这样的狗不打死咋办?为了避免该1岁女童的悲剧发生,不牵绳的狗必须打死,打死的狗符合卫生条件的供人食用。
李时珍《本草纲目·狗》记载:狗味咸、酸、性温、无毒,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狗肉的好处真的多,寒冬至,狗肉肥,多吃狗肉胜人参。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过冬。喝了狗肉汤,冬天能把棉被当。不品人间酒,不知其中醉。不吃狗肉,不知天下味。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狗肉配酒天长地久。
现在正是吃狗肉的最好时节,建议网友们品一品狗肉,冬天吃狗肉,活到九十九。补充做个备注,狗奴不是养狗的人,狗奴是违法养狗的人以及为违法养狗摇旗呐喊的人。
最后建议有关部门支持人民群众的打狗行动,而不是沦为狗奴的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