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虽然身为大明王朝开国第一批藩王,但是历代秦王的生育能力都很一般,以至于到了明宪宗成化年间,不过只有区区八家郡王。和动辄几十位郡王的太原晋藩、开封周藩、大同代藩相比,实在是有些相形见绌。
首封秦愍王朱樉共六子,长子秦隐王袭爵,第六子安定王削爵废为庶人,这一脉传了四家郡王。秦隐王共四子,其中有三位秦王:僖王、怀王和康王,这一脉只传了一家郡王。秦康王共四子,长子秦惠王袭爵,这一脉传了三家郡王。他们在成化年间都有哪些故事,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秦愍王一脉
愍王共六子,嫡长子即秦隐王朱尚炳,嫡次子封永兴王,其余四个庶子分别封为保安王、兴平王、永寿王和安定王。
- 永兴王府
首封永兴王朱尚烈,太祖第十七孙、秦愍王嫡次子,永乐元年(1403年)册封,永乐十六年(1418年)去世,终年三十五岁,谥曰懿简。
朱志墣,懿简王庶长子,永乐二十年(1422年)袭爵,景泰五年(1454年)去世,终年四十八岁,谥曰恭宪。
朱公鉐,恭宪王庶长子,景泰六年(1455年)袭爵。成化二年(1466年)二月,朱公鉐向朝廷上奏,为两位堂弟朱公铃、朱公铠求情。
朱公铃兄弟,是朱公鉐叔父镇国将军朱志埁的儿子,早在天顺元年(1457年)的时候,因为“不遵祖训,恣为内乱欺毁”的罪名,被削爵废为庶人。当时明英宗朱祁镇刚刚夺门复辟成功,正在优待宗室之时,二人却因罪削爵,可见所作所为极其恶劣。经过近十年的反省,永兴王趁着大赦天下的时候为他们求情,让其得以复职。
甲戌,复永兴王府庶人公铃、公铠辅国将军职。先是公铃、公铠有罪,降为庶人。至是永兴王公鉐比拟赦原奏请,故皆复之。—《明宪宗实录卷二十六》
当年四月,朱公鉐再次上奏,称西安左卫指挥使戴玺之女,已经与自己嫡长子朱诚澜成婚,希望能够让戴玺留在西安,不要另调其他卫所。
明代对于宗室防范甚严,像戴玺这样的实权武官,原则上不能和藩王同处一地。当然解决方案也是有的,那就是让戴指挥使“原卫食禄闲居”,也就是挂职吃个空饷。
成化六年(1470年)九月,刚刚复职没多久的朱公铃,又犯了两条忌讳,一是擅自收用了一些自行净身的阉人,一是学习烧炼金丹之术,受到了宪宗皇帝的严厉训斥。
己卯,陕西镇守等官奏:“秦府辅国将军公铃擅收私自净身人,及学烧炼金丹邪术。”上降敕切责之,俾其改过自新,毋贻后悔。—《明宪宗实录卷八十三》
- 保安王府
首封保安王朱尚煜,太祖第二十二孙,秦愍王第三子,永乐元年(1403年)册封,永乐八年(1410年)去世,终年二十六岁,谥曰怀僖。
朱志坰,怀僖王庶长子,永乐十九年(1421年)袭爵,正统元年(1436年)去世,终年二十七岁,谥曰悼顺。王妃何氏,成化九年(1473年)去世。
朱公鋉,悼顺王嫡次子,正统十一年(1446年)袭爵。成化十年(1474年),其岁禄本色米的份额增加一百石。
成化十一年(1475年)九月初四日,保安王朱公鋉去世,终年四十一岁,谥曰庄简。成化十四年(1478年)九月,朝廷遣靖远伯王添充正使,册封庄简王嫡长子朱诚潢为保安王,其夫人何氏进封为保安王妃。
- 兴平王府
首封兴平王朱尚烐,太祖第三十一孙、秦愍王第四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册封,正统十四年(1449年)去世,享年六十一岁,谥曰恭靖。
朱志㙞,恭靖王嫡次子,景泰二年(1451年)袭爵,天顺元年(1457年)去世,终年三十七岁,谥曰庄惠。
朱公铄,庄惠王庶长子,天顺二年(1458年)袭爵。天顺八年(1464年)九月,朝廷派富阳伯李舆为正使,册封南城兵马副指挥吴文之女吴氏为兴平王妃。李舆的父亲李茂芳,那可是太宗朱棣的嫡亲外孙。
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一月十一日,永寿王朱公铄去世,终年三十岁,谥曰安僖。王妃吴氏及宫眷,朝廷先是每年赐米三十石,后来又增加到五十石。
辛酉,加赐秦府兴平安僖王妃吴氏食米岁二十石。先是王薨,已赐吴氏食米岁三十石。至是秦王又为奏请,故加赐焉。—《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 永寿王府
首封永寿王朱尚灴,太祖第三十二孙、秦愍王第五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册封,永乐十八年(1420年)去世,终年三十一岁,谥曰怀简。
朱志埴,怀简王嫡长子,宣德六年(1430年)袭爵,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初一日去世,享年五十七岁,谥曰安惠。
成化八年(1472年)九月,朝廷遣驸马都尉杨伟为正使,册封安惠王长子朱公铤为永寿王,夫人傅氏进封永寿王妃。
然而好景不长,成化九年(1473年)正月三十日,袭爵不久的永寿王朱公铤去世,终年三十六岁,谥曰康定。这位康定王是嫡子,所以之前封为永寿王长子,并没有岁禄。现在袭爵仅几个月就去世,王府内用度窘迫,故而其母胡氏上奏朝廷,请求本年禄米如旧支取,宪宗当即允准。
甲辰,永寿安惠王妃胡氏奏:“子公铤袭封王爵薨,所遗宫眷无以自给,乞禄米如旧关支。”从之。—《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十四》
成化十二年(1476年)三月,朝廷遣安乡伯张宁为正使,册封康定王庶长子镇国将军朱诚淋为永寿王。
- 安定庶人
首封安定王朱尚炌,太祖四十三孙、秦愍王第六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册封,永乐十七年(1419年)因意图谋反,被削爵废为庶人,发泗州(今安徽泗县)守祖陵,正统元年(1436年)重回西安,于秦愍王坟园居住。
对于这一支庶人,大明朝廷依然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据巡抚陕西左副都御史马文升的上奏可知,朱尚炌一家四十五口,每年支取粮食一百六十二石,厨料银四百八十六两。马文升认为粮食易得,银两难办,建议将厨料银折合成粮食,按月于永丰仓支送。
戊子,命秦府庶人尚炌等男妇四十五口月粮、厨料,每口通折米二石五斗五升,按月支给。从巡抚左副都御史马文升奏也。—《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这样折算之后,朱尚炌一家最终落到每个人头上,每月的粮食配额是二石五斗五升。根据前文的数据换算,朝廷给的比例是一石大米约合四钱银子。但是这个比例经常会波动,成化末年的时候一石大米甚至可换四两银子,算起来朱尚炌一家还是赚了。
到了成化十一年(1475年),朱尚炌之子朱志野上奏朝廷,称父亲被废黜之时,自己尚未出生,请求像晋藩永和王长子一样,能够恢复宗室的身份。但是永和王的罪是乱伦,朱尚炌的罪是谋反,轻重程度完全不一样。明代宗室只要谋反,那后代基本无法翻身。
秦隐王一脉
隐王共四子,嫡长子即秦僖王朱志堩,无嗣。其余三个庶子分别为秦怀王(无嗣)、秦康王和宜川王。
- 宜川王府
首封宜川王朱志堢,秦隐王第四子,宣德二年(1427年)册封,正统十三年(1448年)去世,终年三十九岁,谥曰庄靖。
朱公鋺,庄靖王庶长子,景泰三年(1452年)袭爵。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朝廷派礼部左侍郎邹干为正使,册封西城兵马副指挥程弘之女程氏为宜川王妃。这里有一个疑问,因为从年龄来算,此时的朱公鋺已经三十岁,那么这位王妃大概率是继妃。
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二十九日,宜川王朱公鋺去世,终年四十九岁,谥曰荣顺。
秦康王一脉
康王共四子,嫡长子即秦惠王朱公锡,其余三个庶子分别封为临潼王、郃阳王和汧阳王。
- 临潼王府
朱公铭,康王庶长子,正统七年(1442年)册封为临潼王。
按照规矩,亲王及郡王的岁禄,都是由本府自行收支。宪宗即位后,以“廉干”著称的景泰二年(1451年)进士余子俊,出任陕西布政司右参政,然后提出了一条建议:“郡王以下禄米收支于亲王府仓,而将军以下则于有司官仓”。
这条新政,一方面可以加强亲王对郡王的掌控力度,一方面也可以将中下级宗室彻底拿捏在朝廷手里,可以说对于亲王和有司官员是一个双赢。不过对于郡王来说,这样一改就太不方便了,所以临潼王在成化七年(1471年)的时候上奏,以“月给不便,日用甚艰”的理由,请求还是如旧由本府收支。
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十六日,临潼王朱公铭去世,终年四十一岁,谥曰惠简。成化十三年(1477年)四月,朝廷遣安顺伯薛珤为正使,册封惠简王嫡长子朱诚澯为临潼王。
这位嗣封临潼王很有贤王风范,以陕西饥荒为由,请朝廷不必差官修造已故王妃纪氏的坟园,王府会自行安排。
己酉,临潼王诚澯奏陕西岁歉,军民饥窘,乞免差官造故妃纪氏坟。工部覆奏,宜令所司以原定工料银送府自造,从之。—《明宪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三》
- 郃阳王府
朱公镗,康王庶次子,正统七年(1442年)册封为郃阳王,成化七年(1471年)十一月十二日去世,终年四十岁,谥曰惠恭。
成化十二年(1476年)三月,朝廷遣安乡伯张宁为正使,册封惠恭王庶长子镇国将军朱诚泓为郃阳王。
- 汧阳王府
朱公鏳,康王庶第三子,正统十一年(1446年)册封为汧阳王。
明代首封郡王的岁禄虽然是二千石,但里面本色、折色的比例却大有讲究,可以是对半开,也可以像朱公鏳那样只有五百石本色米。
成化五年(1469年)闰二月,朱公鏳上奏朝廷,称自己“日用不给”,希望能像兄长临潼王一样,将本色米增加到七百石。
癸亥,赐汧阳王公鏳本色禄米七百石。王初封岁给禄米二千石,内五百石本色,余皆折支。至是以日用不给,乞增本色二百石如临潼王例。从之。—《明宪宗实录卷六十四》
这其实是一个套娃行为,天顺元年(1457年)的时候,临潼王朱公铭奏称本府“费用浩大”,希望能像永兴王一样量增本色米。景泰四年(1453年)的时候,永兴王朱志墣奏称自己“宫眷颇多,用度不足”,希望像韩藩乐平王一样,将本色米增加到七百石。而乐平王朱冲烋则是在当年年初的时候,奏称自己“素无蓄积,日用艰难”,一番讨价还价,把本色米的比例增加到了七百石。由此一环套一环,大家都有样学样。
结语:和隔壁太原晋藩、大同代藩相比,秦藩的宗室几乎可以用老实巴交来形容。成化年间秦藩最大的丑闻,发生在永寿王府仪宾王增身上。
这位王仪宾先是将女儿许婚给了汧阳王朱公鏳第七子朱诚溧,后来看到宜川荣顺王朱公鋺之子朱朱诚灌将袭封郡王,立刻悔婚要攀高枝。恰好这时候朝廷有明旨:“不许重结王亲”,朱诚灌也不肯再选王氏为王妃。王增不依不饶,和朱诚灌之间大打口水官司,甚至惊动了尚在守孝的镇安王朱诚泳。
这件事不算什么,很容易处置,但朱诚泳在给宪宗的奏疏之中自称为“弟”,引发了都察院的弹劾,要求对镇安王府的教授胡廷伦进行治罪。胡教授援引《皇明祖训》进行抗辩,逼得左副都御史边镛不得不认错。
既而教授胡廷伦援引《祖训》,例应称弟。至是增拟赎杖还职,诚灌、廷伦宥之。仍命都察院具陈所参辅导官不当称弟之故以闻。左副都御史边镛等具奏服罪,宥之。—《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