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实施两年多来,不少退役军人使用意愿不强,主要存在 “四大困惑”。一是怕被视为炫耀身份,二是怕被瞧不起、认为贪图小便宜,三是怕添麻烦、落下争方便的坏名,四是怕被拒后尴尬。而且在 “军人优先” 场所,对退役军人优待存在概念模糊,有的将退役军人与现役军人同等对待,有的则区别对待,导致退役军人使用优待证可能遭遇尴尬。但这些困惑其实是不必要的,退役军人应理直气壮使用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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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如下:

第一,优待证是国家对退役军人贡献的认可。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了青春和汗水,甚至有人付出了健康。优待证承载着国家对他们的尊重,使用它不是炫耀,而是堂堂正正接受应有的回馈。比如那些在边疆长期驻守、执行危险任务的退役军人,他们经历的艰难困苦换来的是国家的安全,优待证是对他们付出的铭记。
第二,使用优待证能树立尊崇军人的社会风气。当退役军人自信地使用优待证时,周围人会意识到军人的价值。这种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尤其是对青少年,让他们懂得军人的伟大,激发爱国情怀和参军热情。就像一些城市中,退役军人优先购票等行为,让民众感受到军人优先是一种合理且光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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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理使用优待证不会添麻烦。优待政策是在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制定的,是社会资源对退役军人的合理倾斜。在正常范围内使用,不会对普通民众造成影响。例如在景区享受优惠,景区有相应的接待能力和安排,不会因退役军人的优待而损害其他游客利益。
第四,拒绝尴尬,维护自身权益是应有的态度。遭遇拒绝可能是个别场所对政策理解偏差,退役军人应积极沟通,这不仅维护自身权益,也能促进优待政策更好地落实。若因怕尴尬而放弃,只会让问题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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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退役军人使用优待证是天经地义的,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应放下不必要的担忧。# 退役军人优待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