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论区看到有战友认为不应总拿优待证要求优待,觉得退役军人脱了军装就是老百姓,不应有特权。但作者作为服役 20 多年的退役军人,不认同此观点。作者指出优待证有深厚历史背景和意义,是国家对退役军人贡献的肯定,代表着荣誉和尊重。优待证带来的小福利并非特权,也不是炫耀工具,退役军人有选择是否使用的自由,它更是军人身份的永恒记号和对军人贡献的认可。
我非常不认可的 5 点原因:
第一,误解了优待证的本质。优待证不是炫耀工具,它承载着国家对退役军人付出的认可。我们在军中经历生死考验,边疆的孤独、训练和战场的危险都没让我们退缩,这张证是对那些岁月的铭记,是荣誉勋章,不是用来显摆的物件,而是我们奉献青春和热血的象征。
第二,忽视了优待的意义。这些优待不是特权,只是尊重。比如交通优惠、地方小福利,这不会改变我们的社会地位,也不会让我们成为特权阶层。它们是国家和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付出没有被遗忘。
第三,否定了军人的价值。退役军人身份有着光环,我们的过去是国家和人民安全的保障。即使脱下军装,那份责任和使命依然在。优待证是这种价值的实体体现,它让社会看到军人的贡献不应被漠视。
第四,限制了个人的选择自由。有的战友选择低调,有的选择享受优待,这都是个人自由。不能因为自己不用,就指责使用的战友。每个人都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对待优待证,而不是互相指责。
第五,降低了国家关怀的价值。国家发放优待证是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它背后是无数退役军人的付出。如果我们自己都贬低它,那就是对国家这份深情厚谊的不尊重,也会让后来的军人寒心。
#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价值之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