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7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货车超员超载、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村“两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小切口”,持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冬季突出违法“小切口”式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期间,来宾市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联合交通、农机、教育等部门主动出击,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700起。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典型案例——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
11月15日10时30分许,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省道206线90公里处设立执勤点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湘H6***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当事人李某实施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货车超载
11月17日02时30分许,武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国道209线800米处路段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桂BY***6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疑似超载。经核查,该车核载15.37吨,实载109.3吨,超载率510.41%。车辆驾驶员凌某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当天9时35分许,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兴宾区来福路路段开展货车超载整治行动中,在依法对桂G****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拉挂的赣D***8挂车存在超载嫌疑。经核查,该重型罐式挂车核载29900kg,实载38005kg,超载率达27%。车辆驾驶员陆某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当天14时14分许,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兴宾区天然桥路开展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GP***1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有超载嫌疑。经核查,该车核载总重量为16035kg,实载23500kg,超载率达46.55%。车辆驾驶员覃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忙碌的榨季已经开始,来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超载一时 危险一路”,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来源:一大队、三大队、武宣大队、金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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