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朝阳连发
征地补偿安置通告
涉及2个乡
4个村
· 征地补偿 ·
1、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东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坝河口蓄滞洪区)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01
东坝污水处理厂
北京首创东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东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拟征收东坝乡焦庄村集体士地0.0270公项,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情況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项目规划东红线,南至项目规划南红线,西至首都机场第二通道,北至绿化隔离带南边线。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土地性质为东坝乡焦庄村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实施东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由于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因此不再办理地上物补偿登记。
02
坝河口蓄滞洪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为实施坝河口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拟征收东坝乡焦庄村集体土地0.6920公项及金盏乡楼梓庄村集体土地6.4018公顷、马各庄村集体土地0.3487公项、沙窝村集体土地52.279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通州区坝河入温榆河口,南至项目规划南红线,西至首都机场第二通道,北至坝河北滨河路。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土地性质为东坝乡焦庄村及金盏乡楼梓庄村、马各庄村,、沙窝村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经济合作社及金盏乡楼梓庄村经济合作社、马各庄村经济合作社、沙窝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实施坝河口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由于该项目已动工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因此不再办理地上物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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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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