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杨某某及其指示的李静各向窦某某汇款100万元。杨某某称是借款,短信记录显示,2022年6月起杨某某多次催款,窦某某表示暂时还不上。杨某某还提交2023年与窦某某的通话录音用于证明自己进行了催要。窦某某辩称款项是《代持股协议》约定的投资款,该协议约定杨某某出资300万享有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10%股权,暂登记在窦某某名下,但协议未写签订时间,未实际履行且协议内容不完全。杨某某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2023年11月16日作出裁定,查封、冻结窦某某200万元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
本案的争议焦点:涉案款项200万元为借款还是投资款
胜诉关键点:证明民间借贷的基础事实进行了财产保全
第一,确定债权存在
本借贷案件只有转账记录并不存在任何的借款合同,通过与当事人沟通,由当事人给被告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等相应的借贷催要,确定债权的存在。
第二,财产保全
确定债权存在之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的在于为后续判决之后的执行做保障。
1.民事案件争议胜诉的关键点在于证据主张、诉讼策略加逻辑
2.不管是在民间借贷还是是任何的民事诉讼中,时效也是关键点
首先,本案中要证明民间借贷的一个基础事实,之前没有任何的借条、借据,只有一些聊天记录,还有电话录音,证明了民间借贷的一个存在。由于此前原被告双方签订过一份投资协议,所以被告以涉案款项为合作款项、投资款进行抗辩。但是由于该协议并没有实际履行,并且协议内容不完全,但根据杨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其多次向窦某某表明案涉款项为借款及利息计算问题,窦某某均未否认且表达了偿还意向,能够确信案涉款项为借款具有高度可能性,可以看出他们双方之间是真实存在借贷关系的。
其次,本案涉案款项因为借贷时间比较久,虽然没有相关的利息约定,但是法院酌定支持了部分利息,从2022年8月1号开始算息。
最后,从出借之日主张利息,也是一个诉讼策略。因为最终是由法院裁定,如果我们作为原告方不提利息的主张,法院肯定也不会支持相应的部分利息。
在此,鲍文博律师提醒大家:在出借的过程中一定要留好相应的凭证。即使对方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根据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裁判。如果没有借据借条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有效的催要,确定债权债务关系。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借贷关系中进行有效催要就能中断诉讼时效,每一次催要尽量让对方进行回复,对方回复了这次时效就中断,再重新起算三年。
被告窦某某偿还原告杨某某借款 200 万元及利息(以 200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偿还清 200 万元借款止,按照年利率 3.7%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附:法院判决书
▌专业领域
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公司业务、劳动人事争议、行政征收及经济类刑事犯罪
▌执业领域
鲍文博律师,曾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高超的法律专业水平,办案技巧独特,熟悉具体实务,了解司法程序,并高效处理案件,善于运用非诉、诉讼、沟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鲍文博律师针对疑难民商事案件具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和胜诉经验。以良好的服务,敬业的态度、专业的基础为当事人解决了各种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代表性案例
▌离婚纠纷-彩礼返还 | 代理上诉人(原审被告)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改判降低彩礼返还数额。
▌继承纠纷 | 代理被告,遗嘱中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无效,为委托人争取了房产份额中200余万元的现金价款。
▌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 代理原告,在被告单方违约不支付损失费用的情形下,帮原告取得60余万的补偿数额。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代理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判决被告(上诉人)返还原告购房款项100万元。
▌买卖合同纠纷 | 代理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案涉食品添加剂问题,案涉证据无法确定与原告存在关联,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避免了委托人120余万元的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代理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案涉侵权关系、委托运输合同关系、挂靠运输关系及劳务关系、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问题,最终判决我方无需承担责任,避免了近300万元求偿数额的部分责任承担。
▌委托合同纠纷 | 代理被告,开庭过程中在同对方释明双方合作关系的利弊及我方预提起反诉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避免了委托人60余万元的损失。
▌民间借贷纠纷 | 代理原告,原被告公司存在多年账目往来,被告以合作抗辩,一审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二审维持,为委托人挽回了近600万元损失。
▌劳动争议 | 代理上诉人(劳动者),由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改判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余万元。
▌劳动争议 | 代理原告,判决支付原告工资差额、加班费、奖金、补贴、年假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委托人争取到了26万余元的争议数额。
▌刑事辩护 | 洗钱罪(不予起诉)、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非吸案等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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