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不良资产行业迎来重磅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何此时出台《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呢?

背景:规模化

首先,作为全国性行业管理办法,《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不良资产行业在中国金融乃至中国经济中的位置。

换句话说,当不良资产行业达到了一定的市场规模,需要在经济活动中承担重要职责,同时,行业面临各种复杂因素,需要进一步发展且规范管理的时候,《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重点——

“围绕化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风险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有效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
“考虑到当前金融机构资产风险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为与相关政策做好衔接,有序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收购范围,助力金融机构盘活存量……”
“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为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肯定了不良资产行业在当今经济环境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在当前形势下,不良资产行业是在“有效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层面进行,承担着金融机构与实体产业风险化解与产业支持功能。其中,包括金融形势变化后的政策衔接。

“金融救助”与“逆周期调节”是不良资产行业要承担的责任。

此前,总有声音说,未来是不良资产的“黄金时代”。本次《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出台,虽不能说在支持这一判断,但至少可以说,不良资产行业渐成气候了。

趋向:市场化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发端于“四大AM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国有银行政策性派生,一直也以政府力量为主导。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不良资产行业没有单独的管理办法,依附于既有的金融规范之下。

然而,多年实践中,中国不良资产行业一直在力推相关机构的商业化转型,即以市场化运作来推动不良资产行业向前发展。本次《不良资产管理办法》也是继续在为“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的市场化铺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重点——

“培育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在发挥逆周期救助性功能,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市场放开的过程。

从四大AMC、五大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到各省区市1~2家地方AMC,再到众多非持牌投资机构,包括银登中心的出现,已经构成了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市场化的优势就是效率与活力。

所以,以《不良资产管理办法》激发市场活力,是基本目标之一。

我们看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会提及“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中发挥积极作用”。其口径趋向,就是进一步市场化,充分激活市场的活力因素。

实质:专业化

本次《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共设8章70条。

所涉及的内容,无论是强调“聚焦主责主业”,还是细化标准、收购流程,或者言及各方关心较多的“有序拓宽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范围”等,其实质,都是完成不良资产行业的专业化建设。

换句话说,就是明确说法,确定某一门类、某一词汇、某一范畴在不良资产领域的专业解释。

比如,《不良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列出了7类可以购买的不良资产。标注“本办法所称价值明显贬损是指资产不能保值或为持有者创造价值,且公开市场价格明显低于债权类资产本金或面值的部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重点——

“有序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范围,允许其收购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重组资产、其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等,助力金融机构盘活存量,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投入到国家政策方针重点支持领域。”

《不良资产管理办法》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金融管理工作中的延伸,它既要遵循金融管理的普遍性原则,又要遵循不良资产专业环境下的行业规则,提供与行业相适应的专业管理环境。如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四项原则(合规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不良资产专业环境相适应。

目标:规范化

专业化的确立,带来规范化的结果。

规范化的结果,首先是经营的规范化。不良资产相关企业会按照《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去落实。《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很细、很具体,可对照执行。

实现经营规范化的同时,管理也同样实现规范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也都是明确的监管考核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可以依此,对不良资产相关企业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管、裁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重点——

“《办法》坚持以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为前提,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年来业务实践经验和不良资产市场要求,细化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全流程的操作规范,明确尽职调查、处置定价、处置公告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求,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高专业收购处置能力,兼顾资产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综合平衡。”

如,《总则》下明确规定了“合理性原则”:“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应科学合理选择处置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兼顾资产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综合平衡。”

那么,相关企业在开展不良资产业务时,这就是一条绕不开的紧箍咒。一旦擦边脱轨,做不合规动作,就可能会触碰条款。

总之,《不良资产管理办法》是在不良资产市场规模化,且在当下承担重要经济任务的背景下,为推进规范化市场发展而颁布的专业性管理文件。它在鼓励行业发展,为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入保驾护航等方面,将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值班编委:苏志勇

编辑:韩涧明

审读:戴士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