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中标,民企因串标被罚款百万!青岛楼市的这起投标事件,让人深思:一场公开招标,究竟是实力的角逐,还是早已安排好的游戏?
1、
央企胜出,民企串标吃罚单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在捷能集团总部大楼施工项目投标中,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串通投标,清单报价文件雷同率100%,涉嫌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投标各处罚1062791.19元。
近年来,央企凭借资源、资本、技术的绝对优势,迅速进入地方市场,并成为绝大多数重大项目的宠儿。以青岛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为例,中标的单位是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高达2.12亿元,而整个项目的总投资更是达到2.65亿元。
▲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鸟瞰图
根据相关规划显示,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工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177号,由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总建筑面积28814.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99.92㎡、地下建筑面积8814.28㎡,规划主要功能为总部办公。
2、
串标是因为“凑巧”搞了乌龙?
据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此次串标事件,是因为方圆达和荣泰两家公司,凑巧找了同一个咨询机构给出的清单,咨询机构给搞了乌龙。
那么什么是串标?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规字〔2023〕1号),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编码相同的;
3.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3家公司参与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投标
在城市建设领域,围标,陪标、串标等行为,早已司空见惯,成为了人尽皆知的秘密。一些施工建设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站稳脚跟,不得不选择采取“非常规手段”来获得项目。这种情况下,串标、围标等现象频频出现。
▲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透视图
然而,正如此次青岛捷能集团总部大楼项目那样,串标的行为一旦曝光,后果同样严重。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和荣泰建设集团在此项目中的串标行为,导致双方各被罚款106万元,为其“非常规手段”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3、
为何串标现象屡见不鲜?
串标,这种本应被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事实上在不少地方建设项目中并不罕见。这背后,既有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所做的无奈之举,也有制度上的缺失和监管力度不足。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和荣泰建设集团的串标行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方圆达和荣泰被否决投标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
有人会问:为什么这些企业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去串标?说到底,还是市场压力使然。如今的招标市场上,一些项目几乎是“量身定制”,从立项之初便有了倾向性,即便招标文件要求公开、公正,背后却难免受到关系和资源因素的干扰。
在这种情况下,串标似乎成为了一些企业求生的手段。不同的企业在明面上看似是竞争对手,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却成为了彼此的盟友。通过互相串通、抱团取暖,企业试图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争取一席之地。可是,这种行为一旦被曝光,带来的后果便是罚款、信誉受损,甚至是法律追责。
串标现象的存在,也暴露出当前招标制度中的漏洞。尽管招标法律法规十分严格,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信息不透明、监管不严等原因,串标、围标等现象时有发生。要解决这一问题,唯有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和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强,才能有效遏制串标等不良现象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