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望都县中医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1月31日,由洲行(河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盒,规格2*100人份/盒,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产品于2024年7月21日过期后至2024年9月29日仍在使用。期间共开展19次检测业务,项目单次收费32元/次,累积收费608元。
事由: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处罚结果: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并给予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来源:河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