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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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因夫妻共同债务未起诉另一方的,判决书没有列明另一方是债务人的,在执行程序中将不能执行其名下个人财产,债权人的这种失误有可能为债务人逃避债务留下漏洞。
那么如果夫妻共同债务未起诉另一方的怎么补救,有时效吗?
如果未起诉债务人配偶的,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另行起诉
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未被起诉的另一方配偶。
比如,债权人可以收集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夫妻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另行起诉的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原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已经向其中一方债务人主张了权利,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对夫妻中的一方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该中断的效力也及于另一方配偶。三年时效将重新计算
二、确认之诉
起诉夫妻一方胜诉后,如果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院在《黄连香与衷惟国、申华平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一案》中明确以下原则:
1.作为债权人的原告认为,已生效裁判文书所认定由被告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应系其夫妻共同债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之诉。
2.诉讼时效制度仅适用于请求权,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提起确认之诉,则没有时效限制。
因此,如果三年时效尚未经过,债权人可以选择另诉。而如果时效经过的,债权人还可以提起确认之诉,不受时效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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