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

《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已对整改情况完成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29-5626029

邮寄地址:兴城市钓鱼台街道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三楼整改办

附件: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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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整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