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11月15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人员往来,提升通关效率,自2024年11月20日起,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试点升级部分边检快捷通道,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根据公告,年满14周岁以上,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赴港澳签注的内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边检机关采集核验面相、指纹等信息的,可选择使用边检现场“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无需出示实体出入境证件。选择其他查验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证件的内地居民,目前暂不适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仍应通过其他查验通道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
公告提醒,因内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区时需凭证接受查验,港澳居民进入内地时需凭证办理停居留、出行等事宜,所有往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人员仍应随身携带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如遇问题可以通过12367服务热线咨询。
记者从深圳边检总站获悉,目前,深圳湾口岸所有自助通道都具备实现“免出示证件”条件。深圳湾口岸旅客咨询服务中心人员将做好宣传与引导,正式实施时给旅客提供相关通关咨询,同时做好“免证件通道”增加人手的相关准备。此外,深圳市口岸办已通过深港联络机制,告知港方口岸单位本条措施,及措施落地后可能出现的通关高峰。同时提醒广大旅客,无论是否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出入境时均应随身携带出入境证件。(记者 方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