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今天公布了一则案例

10月22日,上海宝山区绥化路江扬北路路口,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左转进入路口时,未观察信号灯直接闯红灯,此时由南向北车辆绿灯已起步通行。

在惊险躲过第一辆土方车后,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第二辆货车视野盲区,被货车撞倒卷入车底,骑车人惨遭碾压。所幸朱某正确佩戴头盔,未造成致命伤害,仅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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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朱某因闯红灯

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是什么交通工具,在路口都应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特别是非机动车是“肉包铁”,万一发生事故,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因此,非机动车上路要万分谨慎,遵守法规,不闯红灯,通行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本文综合自: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微信编辑:皮小姐

校对:咚咚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