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是人体最易遭受致命伤害的部位,出行时若不做好安全防护,最终受伤的只能是自己。现在让我们看一起案例。
2024年9月27日中午,王某驾驶一辆“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从仙桃市毛嘴镇出发驶往郑场镇。下午2时许,该车沿毛嘴镇毛嘴大道行驶至与江汉路交叉路口处时,遇由别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江汉路行驶于此,小客车前部与两轮电动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别某当场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三大队协助将别某送往医院救治。别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颅脑严重受伤。民警后经调查,发现这起事故虽然与王某行经交叉路口,没有谨慎观察,让行右方来车有直接关系。但别某骑行电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也导致了事故后果明显加重。
交警提示
“头”等大事
不可轻视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请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
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为家人的幸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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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交警
编辑:熊勇刚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