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小平与被执行人王贤堂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贤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小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王贤堂,男
身份证号码: 612401197502******
住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居尚现代城37栋B座14层1406号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 (2024)陕0902执恢1182号
执行标的: 135629元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 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法官、田法官
举报电话: 0915-3319710;0915-3319126
举报时间:工作日 上午9: 00-12:00,下午14:00-18: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