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小平与被执行人王贤堂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贤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小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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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王贤堂,男

身份证号码: 612401197502******

住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居尚现代城37栋B座14层1406号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 (2024)陕0902执恢1182号

执行标的: 135629元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 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法官、田法官

举报电话: 0915-3319710;0915-3319126

举报时间:工作日 上午9: 00-12:00,下午14:00-18: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