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龙胜法院举行了一场温馨而意义深远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因刑事案件致财产遭受侵害、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提供援助和关怀。此次活动不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深入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切实落实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这本应该是家家户户团圆喜庆、灯火辉煌的时刻,然而,对于龙胜县泗水乡细门村孟山组的村民来说,2024年的这个春节却成为了他们最难忘、最心痛的回忆。2024年正月初三晚10时许,同组村民余某某出现精神异常,用汽油将村民房屋点燃。熊熊烈火在干燥的风势助威下,迅速蔓延,将一座座房屋卷入其中。就在这样一个本应该洋溢欢声笑语和温暖氛围的日子里,一座座房屋被大火吞噬,化为一片废墟。
事故造成数十座房屋被完全烧毁,多座房屋部分受损的重大财产损失。因余某某为精神障碍患者,已被强制医疗,且无能力赔偿被害人所受财产损失。面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龙胜法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提供援助和关怀。
发放仪式上,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邓少荣深刻阐述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深刻关怀的具体体现。通过发放救助金,旨在缓解被害人的经济压力,帮助重拾生活信心,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同时,邓少荣提出,救助金一定要用在刀刃上,精准、高效的用于解决当下生产、生活上最紧迫、最实际的困难。并鼓励救助对象要珍惜、合理利用司法救助金,克服困难、走出困境,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此次救助金发放仪式不仅是对刑事被害人的一次实质性帮助,同时也让社会各界认识到,司法不仅在于惩恶扬善,更在于传递温暖和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龙胜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努力让每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都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三审:王明荣
二审:赖银平
校对:阳文士
编辑:吴 娜
来源:李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