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宿迁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庭)荣获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集体。全国共有25家单位获此殊荣,宿迁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庭)为江苏省唯一获奖单位。
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是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宿迁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庭)承担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赔偿申诉案件。全庭共有干警10名。由于成绩突出,该集体先后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被江苏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宿迁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宿迁市公正司法示范点、被宿迁中院授予党员先锋岗。
2019年以来,宿迁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庭)共办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5件,无一件被上级赔偿委员会改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赔偿、合理补偿”和“有损害必有赔偿”原则,严格依法妥善处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国家赔偿请求人请求判决赔偿的共7件,赔偿金额160余万元。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案件和矛盾,共协调成功5件,协调赔偿金额90万元。2023年,针对一起跨度数十年,矛盾突出的案件,在省法院赔偿办指导下,通过深入调查、当面接谈、上下联动等方式,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工作中,宿迁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庭)还注重国家赔偿案件的源头治理。安排资深专业法官以国家赔偿案件检视的角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赔偿案件源头治理专题培训,梳理分析近五年来全市国家赔偿案件反映出执法司法等方面的问题隐患,进一步助推规范化建设,预相关领域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文:行政庭
校编:柯苏航
审核:魏良军、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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