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杂多小城,已是漫天飞雪,银装素裹。深夜十时,杂多法院的法官们,还在会议室内商议着一起特殊的案件。原告易某在同济协和医院的一张检查单,深深牵动着承办法官的心,易某日前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且因家庭条件困难,急需通过本案的判决来负担相应治疗费用。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6月,被告人更某因建房需要,找到原告易某承揽其房屋建筑,在即将完成工程之际,易某因亲人过世提前离场,后经多次向更某要钱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已久,双方矛盾激烈,且易某的病情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党组书记、院长蔡吉永占当即决定,与承办法官一同前往西宁,约见更某力促案结事了,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在与更某释法明理近十余小时后,最终趋于一致,更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12万元并当场出具调解书。一行三人顾不上吃饭休息,马不停蹄赶赴湖北省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亲手将这笔钱款送到易某手里。
“本以为我要死不瞑目了,没想到法院居然为了我赶了四千多公里的路,亲自给我送来救命钱,太感谢你们了!”易某与家属流着泪连身感谢,这一幕,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在详细询问了易某病情状况与后续需求后,蔡吉永占院长鼓励易某一家要保持乐观心态,树立生活信心,杂多法院将会持续关注易某一家的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一贴心举动,也如春风化雨般温暖了一名癌症患者的心。法理与情理齐飞,理性与温情交融,真正做到既解案结,又解心结。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近年来,杂多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认真履职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起案件。法官上门,迈出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一纸裁判不是终点,司法为民,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