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来北京上大学”2024年残疾人大学生分享会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等高校的6名残疾人大学生,分享了他们各自充满挑战且鼓舞人心的成长历程,弘扬了新时代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展示了当代残疾人大学生积极乐观、坚强自信的精神风貌。
上大学是残疾人获得良好教育、融入社会的一个重要渠道。走进校园、成为一名大学生是很多残疾人的梦想。无论是中国传媒大学第一位盲人播音专业硕士研究生董丽娜“让全世界都听到了她的声音”,还是从“无声世界里突围”的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江梦南,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走进大学实现了“逆风飞翔”。他们凭借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精神与命运抗争,在学习的道路上付出异于常人的努力,不断追求梦想、实现人生价值。这背后少不了残疾学生个人的努力与坚持、家人的耐心陪伴,更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残疾人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近年来我国残疾人的各项发展权利不断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这意味着应该有一个更加公平友好的发展环境,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发挥个人主动性,过上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因此,在教育领域也应打破阻碍,让整个社会考虑到残疾人的教育需要和生命价值。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残疾人教育作出明确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了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在2023年高考中,各地残联配合当地考试中心,为1.1万余名残疾学生提供了合理便利。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国残疾人大学生有10万余人,每年有3万余名残疾人学生被普通高校以及大学中的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目前,全国有资格对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残疾人学生进行单考单招的院校共有23所。《“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也对高等特殊教育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等内容。
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国家对于残疾人在不同学段接受教育的支持政策都有章可循。2018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在近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强调,“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强调要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残疾类别,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明确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或者与其他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一项项政策的出台,逐渐填补了不同学段对于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政策空白。可以看出,我国教育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残疾人均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教育是保障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权利的关键。促进残疾人接受教育,不仅是基于慈善救济的理念对残疾人进行帮扶,更是让他们真正实现社会生活、就业市场的平等参与。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未来,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教育系统应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无障碍学习生活的条件。让我们共同携手塑造更加友好的环境,期待一个“有爱无碍”的社会让更多残疾人积极进取、拥抱未来,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本报记者)
《中国教育报》2024年11月15日 第02版
作者:张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