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广东被泼开水女童”的父亲丘先生处获悉,其女儿于11月11日返校复课后,当晚在女儿旧书包的夹层内发现一封恐吓信,信件称“还敢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
丘先生立马录了个视频发到女儿班级群里,写道:你们学校是不是欺负人?随后,丘先生报了警。
警方就对这封恐吓信进行了指纹采集,他们发现,这封信的字写得歪七扭八,好像是在刻意隐瞒写信人的笔迹。
但其实,写恐吓信的这个事情并不难调查。恐吓信当中提及的追责视频,是一个关键信息,基本可以锁定目标对象。只不过这是一个很悲伤的事情:
9月29日这天,丘先生的女儿正跟同学一起在学校的直饮水机处接水。不料一个高年级的男生竟然拿起杯子就往她身上泼!导致小女孩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10月14日,丘某监护人与相关方面达成谅解,并于10月15日收到赔偿款人民币32万元。相关部门已依规依纪对县教育局、涉事学校共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经治疗后,受伤女孩已于10月16日出院,11月4日返校上课。令人震惊和气愤的是,11月11日,在小女孩的书包里面发现了上面提及的恐吓信。
然而,更令人意外的是,丘先生报警之后,警方介入调查,派出所民警知道这件事后,竟然要求丘先生在群里道歉!面对派出所警察的压力,最后丘先生在家长群道歉了,虽然群里的家长们都义愤填膺。
后来丘先生说要联系记者,民警就改口了,没要求他一定要道歉,但是让把消息撤回。但是为什么要撤回消息,难道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都是错的吗?如此赤裸裸的恐吓,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就可以让歹徒为所欲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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