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要拘留我,我马上筹钱付款。”11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詹某在麻江法院执行干警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主动筹钱缴纳案款,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案情回顾:被执行人詹某聘请申请执行人王某为其从事门窗安装工作,在该项工作完成后,詹某尚欠王某劳务费 10000.00元迟迟未结清,王某多次追讨无果后将詹某起诉至法院,经本院调解,詹某承诺在2024年5月30日前结清剩余劳务费。詹某承诺的付款日期已过却未付款,王某无奈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詹某到法院处理该案,可詹某完全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出现,也不履行支付义务。后詹某在看到执行干警送达的查封车辆裁定书,迫于压力于2024年11月14日“主动”来到法院处理,在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后,詹某仍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果断将詹某带至医院进行拘留前的体检工作,体检完成后,詹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遂当场筹钱履行了全部案款,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小标的案件通常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却关乎当事人的基本生活、劳动报酬等核心民生问题。麻江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集中执行小标的案件,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有力回应申请人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程 霞
一审:蒙春燕
二审:陈礼华
三审:龙 文
编辑:潘晓莲